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意见》(湘统[2005]29号)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郴政办函[2005]51号)精神,3月29日,郴州市统计局以“郴统[2005]11号”发文,就做好郴州市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对各县(市、区)提出了意见:一是领导重视,充分认识调查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精心组织,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采取措施,确保调查数据质量真实可信;四是制定计划,圆满完成2005年郴州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任务。
[湖南省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