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的要求和省办的工作部署,湘潭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发文《关于选调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通知》人调办[2005]3号严格规范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的选调工作。
1、各级调查办要保证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的劳务费并与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签订责任状,确保调查数据不重不漏。
2、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配备。农村:每个小区配备一名调查员,平均两个调查小区配备一名调查指导员;城市:每个调查小区配备2名调查员,每2个调查小区配备一名调查指导员。县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对调查员的配备要留有百分之五左右的预备数。
3、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必须是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能工整、清楚填写调查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为群众所信用,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工作细致,熟悉当地情况,能独立工作,身体健康的人员。
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查任务越来越多,市办要求各县市区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5年9月16日到2005年9月26日把调查指导员、调查员、办公室工作人员情况用电子文档格式于9月26日报市办备案,为以后建立一支长期稳定的调查队伍作准备。
[湘潭市统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