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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将2007年确定为“湖南统计数据质量年”

湖南省统计局         2007-05-28 16:08:36

 

    在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省统计局局长刘国湘代表局党组宣布2007年为“全省统计数据质量年”。

    刘国湘要求各级统计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数据质量年活动,加强基层数据、基础数据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确保统计报表及时准确、真实可靠。要实行统计数据质量“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审核、备案制度,把统计数据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湖南统计数据质量年”将开展五项活动:

    一是实行统计数据质量“一把手”负责制。通过“一把手”亲自抓,规范工作程序,全面加大对各环节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评估和监管力度。

    二是狠抓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普法活动,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如实上报统计数据的自觉性,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
  
    三是加强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三类统计数据,即:社会反映强烈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统计数据、各项考核工作业绩的统计数据、对宏观调控影响较大的统计数据。

    四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统计违法行为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该处罚的要处罚,该给予行政处分的要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实行公开曝光。

    五是继续在全省统计系统开展统计巡查。省局今年将继续对一些市州开展统计巡查,重点巡查服务业、规模以上工业和亿元以上投资项目统计。

 

[宣传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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