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阅读技巧

当前位置:首页 > 本站专栏 > 贯彻落实省政府八号文件及全省统计工作会议 > 重要文件·相关通知
 

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对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湘统办〔2007〕34号

湖南省统计局         2007-06-29 08:11:24

 

各市州统计局:

    在4月份召开的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省人民政府下发了(湘政发〔2007〕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肖捷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国湘同志对今年全省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后,各地围绕为富民强省、构建和谐湖南、谱写统计工作新篇章这一主题,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为全面了解各地的工作情况,促进全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经省统计局研究,决定对省人民政府8号文件、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市州统计局及有关县市统计局。

    二、督查重点

    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07〕8号)的学习贯彻情况。

    2.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县级统计机构的规范和完善,乡镇(街道)统计站的建设,乡镇(街道)统计站微机配备经费的落实等情况。

    3.数据质量管理。基层数据、基础数据、部门数据的管理,数据的评估认定和衔接等情况。

    4.统计法制建设。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等情况。

    三、督查时间

    2007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督查组织

    省统计局将组织若干督查组对各市州统计局进行督查,督查组由省统计局局级领导担任组长,成员为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和座谈,查看相关资料,征询当地党政领导的意见等形式。

    五、其他

    1.各市州统计局要对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文字报告。

    2.对每个市州统计局督查时,随机抽取1—2个县级统计局进行督查。

    3.省统计局对长沙、湘潭、邵阳、常德、郴州、张家界六市的统计巡查与督查一并进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八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统计信息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