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国发办〔1987〕18号)及《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7〕17号)和湖南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经委《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的通知》(湘统〔2007〕19号)精神,切实保证完成国家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任务,高质量地完成2007年全市承担的投入产出调查工作。9月3日,株洲市统计局、发改委、财政局和企业发展促进局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株统字[2007]31号)。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发改局、财政局、企发局和各调查单位,要充分认识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尽力保证必要的调查经费,认真把好投入产出调查统计数据质量,圆满完成2007年全市各项投入产出调查工作。
[株洲市统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