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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办公厅 长政办函〔2007〕130号

湖南省统计局         2007-10-30 17:02:54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国办发〔1987〕18号)和《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委员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的通知》(湘统〔2007〕19号)精神,2007年是全国统一调查和编制投入产出调查表的年份,我市将与全国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和编制投入产出表。为了切实保证完成国家投入产出调查任务,高质量地完成我市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投入产出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反映和分析社会再生产过程各领域(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之间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经济技术联系,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测发展趋势的重要依据。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一步提高全市社会经济宏观管理水平,实现长沙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配合,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加强对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投入产出调查涉及到工业、商贸、建筑、房地产、服务等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具体调查对象包括全部大型工业企业,部分中小型工业企业以及国民经济其他各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含私营企业)。调查内容涉及到生产、技术、物资、供销、财会、统计、投资等各个方面,我市调查单位多,技术性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因此,各区、县(市)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培训等相关工作,指导被调查单位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工作。

    三、加强基础工作,确保投入产出调查数据质量。各被抽选的调查单位,均要成立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班子,确定主要领导负责本单位调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调查工作,在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上予以大力支持。调查工作要按照投入产出调查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积极参加统一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台账。要严格按照调查制度规定的部门分类、指标口径、计算方法等认真填报,要加强审查,不得迟报、拒报或弄虚作假,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为了确保调查任务的圆满完成,市人民政府成立长沙市投入产出调查协调领导小组,由向力力同志任组长,黄雄姿、芮英姿同志任副组长,周利强、朱志刚、李晓宏、刘志辉等同志为小组成员。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我市投入产出调查方案和投入产出调查表,协调、处理各有关部门在调查、填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利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和聘请。

二○○七年八月七日

 ◎  郴州: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10-30)

 ◎  郴州:关于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初步选点工作的通知 (10-30)

 ◎  娄底: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10-30)

 ◎  湘潭: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10-30)

 ◎  株洲: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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