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增强推动“三个提高”的能力。各级统计机构领导班子是推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核心,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特别要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更加开放、知识不断创新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强学习,增强领导统计科学发展的本领。尤其要围绕当前国家统计法规政策、统计调查制度、重大统计改革建设事项、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等工作的贯彻落实,不断增强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的本领。同时,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意识,始终恪守“不出假数、真实可信、准确完整”的职业操守,牢牢谨记“以求真务实为天职,视数据质量为生命”的从业要求。
(二)抓好机关绩效考核,激励广大干部创先争优。一是坚持推行绩效考核。完善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及评估细则,细化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把评估结果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制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真正做到“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二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积极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今年,省统计局将根据省直机关工委的有关要求,组织全省统计系统举办“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激发党员干部争当统计改革与发展先锋的责任感。三是不断促进文明创建。瞄准各级文明单位和标兵单位的目标,奋发努力,将业务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各项建设提升到新的高度。
(三)落实行风建设责任,营造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的氛围。国家统计局党组已决定将2011年定为全国统计系统的“作风建设年”。全省各级统计机构要层层落实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深刻剖析自身在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大力弘扬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统计行风。一是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虚心向群众学习,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制止滥发报表、滥摊派、滥收费等行为发生。二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调查对象,深入统计用户,及时了解经济社会新变化、新情况、新特点,积极把握统计工作的新要求、新进展、新规律。坚决防治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切实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三是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努力改进会风和文风,真正把功夫下在统经济社会实数、察统计工作实情、出统计改革实招、办统计发展实事上。四是大兴艰苦奋斗之风。把有限的经费和资源用在统计关键工作上,用在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上。五是大兴优质服务之风。增强主动意识,改进方式,大力开发统计信息资源,努力满足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日益增长的统计需求。今年,省统计局还将组织全省统计系统举办一系列行风建设活动,通过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努力营造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的氛围。
(四)抓好职业教育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高素质的人才是统计部门的第一生产力。各级要全面落实统计干部培训计划,突出重点。一是抓好在职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特别是基层统计部门负责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继续组织好县级统计局长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培训班和市州县统计局的业务骨干培训班。二是抓好从业资格考试。继续规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加强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推进统计人员终身学习机制建设。三是开展内外学习交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 方式,继续邀请省内外的有关知名专家学者来进行各类统计业务知识专题讲座,继续组织大家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以此来开阔大家的思路和视野。四是开展统计岗位练兵。把人才队伍建设与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鼓励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中锻炼提高、增长本领、成长成才。此外,要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健全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让人才脱颖而出。
(五)抓好反腐倡廉,树立勤政廉洁形象。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的要求,坚持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求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干事不出事。一是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统计局党组承担好反腐倡廉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纪检监察要组织不定期监督检查,年终工作考核要对照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逐条落实到位。二是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继续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开展各类党风廉政培训等传统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把反对和制止统计上的弄虚作假作为统计系统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大力推进依法统计和政务公开。旗帜鲜明地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认真落实各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监督检查,积极预防和惩治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