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强基础 重质量 全面推进服务型统计建设
来源:    |    发布:湖南省统计局    |    发布时间:2013-01-18 11:56

  2012年,娄底市统计局在省统计局和娄底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深化统计改革,大力加强统计建设,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为娄底市“稳增长、促和谐”战略提供了优质统计服务。

  一、2012年工作情况

  (一)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娄底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安排。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将其当作促进统计工作科学发展、提升统计服务科学发展水平的一次难得机遇,严格按照娄底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突出实践特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圆满完成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等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并制订和出台了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活动开展以来共有党员、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60人次。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进行网上“在线学习”,并确保每年每人至少得到40个学分的成绩。开展了局理论和业务讲座,确保每两周集中学习一次,活动开展以来,共安排理论和业务讲座40余次,近1600人次参加。上半年邀请省统计局张世平局长为市委中心组作专题报告,邀请省统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来娄底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大规模业务培训。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达到了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的。

  (二)“四大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四大工程”建设是统计工作前所未有的一次深刻变革,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制约因素多、情况错综复杂。为顺利推进“四大工程”建设,我局专门向娄底市委、市政府作了汇报,在听取汇报后,市政府成立了“四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将联网直报率纳入了对县市区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并为我局核拨了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日常工作。2012年,在省局的正确指导下,我们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顺利实现了联网直报工作由“双轨制”向“单轨制”的转化,达到了全市1500余家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在网上直接报送统计数据,国家、省、市、县四级同步共享统计资源的既定目标,联网直报率达到了100%。

  (三)民意调查工作取得了新突破。2012年,我局投入80余万元建成了拥有16坐席的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和网上民意调查平台,建立了拥有全市全部250万个电话号码的民意调查样本库,注册开通了民意调查专网(www.ldmd.gov.cn),招考了2名事业编制民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电话访问辅助调查员15名,夯实了民调工作基础。采取电话调查、网络调查、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96个乡镇(街道)及市直178个单位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意调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民意调查、绩效评估民意调查、全市民生状况民意调查、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民意调查、创卫工作民意调查等项目。共拔打电话101667个,完成成功调查问卷12200份,撰写调查分析报告35万多字。其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意调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民意调查报告,内容详实,分析深入,建议有据,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相关单位和部门由此形成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公共管理的改善和民生工作的推进。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民调机制得以建立,全市各级各部门参与与组织民调工作的责任得以落实,社会各界关注配合民调工作的氛围得以初步营造。

  (四)各项统计调查圆满完成。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统计工作,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为促进达标企业纳入联网直报,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达标企业纳入联网直报工作领导小组,以市人民政府文件下发了《关于达标企业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的通告》,以市政府办文件下发了《关于达标企业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的通知》,并明确了各县市区、各市直部门今明二年的企业入统目标任务。同时,我局以《意见》等几个文件的出台为契机,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要求,健全了涵盖数据采集、审核、传输、处理、评估、发布等全过程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统计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做好了名录库的维护更新工作,完善了城乡划分属性数据库;进一步加强对样本数据的审核和控制,有效提升了规模以下工业统计水平;按照抓“大农业”统计,搞“大农业”分析,谋“大农业”合作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做好了农业统计工作;加大数据联审力度,进一步加强了建筑业统计工作;强化相关部门的培训和交流,进一步推进了城市年报工作;大力促进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上工业统计不断加强;结合专业和区域统计情况组织开展统计方法制度研究,设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大力加强企业入统,创新企业催报方式,贸易统计水平不断提高;重宣传、强协作,服务业统计工作得以不断拓展;完善主要指标数据评估办法,核算工作有的新提高;努力做好单位字典库的清理调整,科技统计工作不断推进;开辟社会统计新思路,探讨文化产业统计新方法,社会、“两纲”文化统计工作成效明显;严格审查与验收,投资统计工作有了新提高。此外,劳动工资、人口、房地产、小康监测等统计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同时,按照国家局统一部署,克服调查制度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的重重困难,实现了城乡住户调查的合并,顺利推进了城乡住户调查改革。

  (五)统计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年围绕娄底市政府“三个确保”组织召开经济运行调度分析会20多次,以书记、市长名义发出交办函50多份。这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有效的促进了娄底经济的全面发展。我局将统计分析工作列为2012年度全局的重点工作之一,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加强了统计分析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了统计分析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规定局领导要带头进行调研;二是明确任务,强化激励。明确了各县市区局和局机关各科室的调研分析任务,并将统计分析作为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着重协调,强化保障。为各项调研提供必要的经费,并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为调研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内外条件;四是新开了《统计快报》和《统计快讯》二个服务专报,搭建了公众手机版统计信息服务网站和党政服务wap 网站,为各级领导和部门及时了解经济动态提供了方便。一年来,围绕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和领导关注的问题撰写出了一大批数据翔实、观点准确、针对性强、对策可行的分析精品,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2012年,全市撰写统计调研分析资料286篇,被各级政府、新闻单位采用评奖的达252篇次,其中《协同努力,多措并举,我市民调工作取得新进展》、《我市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现状、问题与工作建议》等分析文章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我局迅速组织了对小康监测指标体系的研究,分析进程、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具体提出了提前两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建议。该建议已被娄底市委、市政府采纳。为做好政府换届工作,我局对2013年及今后5年预期目标反复研究测算,为确定全市今后一段时间的目标任务较好的发挥了职能作用。

  (六)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2012年,我们紧紧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开展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和主题活动,从多个方面加强统计系统的自身建设,全面提高统计干部素质,不断激发统计队伍活力,取得了较好成效。在业务培训上,全年共组织开展了22次专业统计知识培训。在机关内部管理上,重点完善了考勤管理、财务管理、公车管理、会议管理等规章制度;在目标管理考核上,进一步完善了县市区统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统计分析研究工作奖惩办法、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此外,还深入开展了反腐倡廉教育,加强了统计行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二、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促和谐”目标,大力推进服务型统计建设,夯实基础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努力开创统计科学发展新局面。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四大工程”建设。近年来,我局“四大工程”建设取得了不小成效,但仍存在一些方面的不足,仍需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做好达标企业清查和入统工作,并尽快将“三下”企业抽样调查、生产者价格调查、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小微企业调查等纳入“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

  (二)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是2013年的一件大事,为了圆满完成该项工作,做到早汇报,早研究,早部署,早行动,做到经费到位,人员到位,方案到位。

  (三)全力提高数据质量。进一步完善各专业数据调查制度和评估制度,实行基础数据与综合数据审核相结合,事前、事中与事后审核相结合,加强对数据形成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四)加大统计服务力度。紧紧围绕娄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各级领导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创新服务方式,丰富统计产品,加强对经济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五)加强民意调查工作。加大民意调查的宣传力度,加强民调软、硬件建设,充实民调队伍,扎实推进全市民调工作,把民调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六)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联网直报系统建设,积极探索数据库建设,做好统计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增强信息发布和共享能力,加大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加快信息的充实和更新,推进统计宣传工作。

  (七)加强统计普法执法工作。认真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加大统计执法查处力度,切实履行好统计法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能力。

  (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围绕建设服务型统计的目标,加大培训力度,推进制度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勤政为民,素质过硬的统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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