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统计局七要求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
来源:    |    发布:湖南省统计局    |    发布时间:2014-04-10 08:38

  331日,娄底市统计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专题传达学习2014年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由局党组书记禹云华主持,局长陈惠明介绍了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的总体情况,传达了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陈肇雄、省统计局局长张世平、纪检组长岳宗荣和总统计师戴乐平的讲话精神,并就如何结合娄底实际,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七点要求。

  一是要主动迎接挑战,积极深化和落实各项统计改革。要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统一部署,结合娄底市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加快改进能耗统计,进一步完善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深化服务业统计改革,继续完善劳动力调查,扎实推进城乡住房调查一体化改革,改进城镇化统计,加快建立创新调查制度。

  二是要改善数据流程,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严格遵守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底线,指导市直部门和基层统计机构组织做好企业一套表工作,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信。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切实规范统计调查和指标统计流程,实施数据质量全程监管。深入开展对各级各部门各报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切实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巡查,严肃查处数据弄虚作假问题。

  三是要继续深化拓展,巩固“四大工程”建设成效。充分运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全面更新市、县两级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全面建立乡镇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村和社区统计台账。积极探索一套表平台的二次开发应用,实现各专业自主定制调查项目。充分利用平台各种功能,强化数据监测、审核、评估和利用。做好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各项小微企业调查、农业报表等纳入一套表联网直报。

  四是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三经普的圆满完成。各级经普办要根据国家普查方案的安排部署,做好改错工作,并于4月底前全部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工作。在普查入户登记结束后,要提出普查数据事后质量抽查办法,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各级经普办要综合运用历史数据比较、横向数据比较、数据偏关分析、相关性分析和专家论证等方法对综合数据进行准确评估。

  五是要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统计分析监测工作。要围绕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和领导关注的问题开展调研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要加强对统计分析服务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考评,确保统计分析工作责任和考核落到实处。要以实事求是的原则,配合相关部门,扎实做好绩效评估、民意调查等考核项目的统计监测评估工作。

  六是要强化部门和乡镇统计,逐步健全乡村统计网络。要进一步健全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推动全市部门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大力加强基层统计建设,建立健全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乡镇(办事处)统计指标体系。要逐步健全村(社区)统计网络,建好村级统计“一室一库一帐”(村级统计室、名录库、统计台帐),推动村级统计的发展。

  七是要坚持群众路线,扎实开展实践教育活动。要根据中央、省委、市委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具体安排。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要深入查找和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整改,务求实效;要着重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

  [供稿:娄底市统计局 吴术阳]

  [责编: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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