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农业普查准备工作“四个落实”
来源:    |    发布:湖南省统计局    |    发布时间:2006-07-07 15:59

    今年以来,茶陵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农业普查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精心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全县农业普查准备工作进展有序。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组织机构。2006年3月25日,县政府以茶政发[2006]5号文件形式向全县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茶陵县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成员名单,提出了农业普查工作要求。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分管统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农业普查的管理、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统计局主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截止5月25日,全县22个乡镇都成立了以乡(镇)长任组长、分管统计或农业工作的副乡(镇)长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乡镇综合统计、畜牧、农技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并且,部分村民委员会也成立了农业普查工作班子。

    二、明确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为夯实农业普查工作基础,茶陵县对县、乡(镇)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方面县统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抽选业务素质高、协调能力强的专业人员从事农普工作。另一方面按照年纪轻、学历高、责任心强的要求,畜牧、农业、水利、农机、国土、林业等有关部门,要选调1—2名工作人员参加县普查办工作。目前,县统计局的农业统计、计算站、办公室、法规等骨干力量都已纳入县农业普查办公室管理;各有关部门也按要求确定了人选,所选人员于7月底前到县普查办报到上班;同时,各基层普查机构按照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熟悉基本情况等要求,乡镇机构选调了5人以上、村级普查班子3人以上人员组建了农业普查班子。据调查统计,全县22个乡镇农业普查机构,最少的有5人,最多的有14人。

    三、强化管理,落实工作职责。为强化管理,茶陵县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要求各乡镇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块为主,负责本辖区内各项普查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服从统一调度。今年5月,县普查办公室与畜牧、农业等部门研究分析了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了农业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为规范管理,县普查办将工作人员分成综合业务组、数据处理组、资料后勤组、督促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并以文件形式明确各组的具体任务和职责,保证各项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有章可循。县农普办挂牌办公后,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着力督促基层普查机构组建工作,及时上报普查信息动态,认真编印普查工作简报,并在茶陵统计信息网设置了《第二次农业普查》专栏。

    四、加强协调,落实普查经费。按照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查经费实行分级负担的原则,茶陵县积极筹备县级普查机构工作经费。4月初,常务副县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周德才和副县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龙东华根据县普查办公室拟定的普查经费预算方案,召集统计、财政部门负责人就农业经费落实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确定了县级普查机构经费总额为70万元,其中2006年度普查经费为30万元;要求各乡镇在保证农业普查机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要将普查经费分摊到普查工作的各个阶段,要重点考虑选聘普查人员所需的劳务费用。目前,县财政已拨农业普查工作经费20万元。

[茶陵县统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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