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好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工作,永州市农普办高度重视,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
一是下发了《永州市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细则》,成立了市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领导小组,由市统计局纪检组长、农普办主任封立辉担任组长,市农普办其他成员为组员。
二是市农普办于8月21日专门召开全市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会议,组织各县区农普办主任和业务骨干认真学习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和《永州市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细则》,并对全市的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严格按照《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的要求,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准确把握真实反映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实际情况这一工作目标,坚持数据质量评估下管一级,不调整普查基础资料和原始数据,以评估基础资料和原始数据质量为主、以评估汇总数据质量为辅,以定量评估为主、以定性评估为辅、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等四项原则,对照《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方案》规定的各阶段工作内容、标准和要求,科学、客观、全面检查了普查工作质量以及评估了普查登记范围的完整性和登记内容的准确性。同时,采取了督查结果总结评估、基础数据质量检查、相关数据比较分析和调研与现场核实相结合等基本评估方法。
经过近两个月的数据抽查、对比核实、分析评估,全市农普数据质量评估工作基本结束。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永州市农普数据质量评估报告并上报省农普办。整个评估过程表明,永州市农业普查各个阶段工作部署周密、组织有力、开展有序,严格执行了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方案,普查工作质量高,无人为干扰数据现象,数据来源有根有据,各项数据合理可信,经得起推敲和检验。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全市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实际情况,可作为政府制定新农村规划的重要依据。
[永州市农业普查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