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阅读技巧

当前位置:首页 > 本站专栏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 > 政策文件
 

关于抓紧建立第二次农业普查机构的通知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农普办[2005]2号

湖南省统计局         2005-11-17 10:15:33

 

各市州人民政府办公厅、统计局: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5]20号)下发后,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正式启动,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的调查工作,也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需要强有力的组织。2005年是本次农业普查的启动年,近期各地所面临的普查准备工作比较繁重,包括: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地方普查经费的总体预算和分年度预算;制定本地区的农业普查总体规划;准备普查试点等等。为此,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5]20号)要求,请各市州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农业普查工作的领导,首先加紧组建好农业普查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于11月底前将市州级农业普查机构及人员名单、职务、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函告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安排和督促各市、县、区务必在年底前,各乡、镇、村务必在明年上半年完成农业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同时,要抓紧普查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政府领导汇报,并与有关部门协商沟通,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普查经费、以及相应人力、物力等配套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周海俊,0731—2211031;彭开吾,4430700。

    电子邮箱:np@omhn.stats.gov.cn

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11-10)

 ◎  关于要求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的函 (11-10)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统计信息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