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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核实农业普查地址编码的通知

湘农普办〔2007〕19号

湖南省统计局         2007-05-28 16:08:36

 

各市州农普办:

    农业普查地址编码是实现信息转换的重要手段,地址码编码错误将严重影响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进度和农普数据质量。为了保证农业普查表光电录入和数据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市州农普办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普地址码的管理,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认真对本地农业普查地址码库进行清查核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统计上使用的12位行政区划代码不重、不漏。

    二、核实已反馈的普查区及普查小区地址码库中的普查区类型字段的正确性和一致性。

    三、核实所有普查小区的编码是否存在错编、多编或少编的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对核实后地址码库的管理。

    五、核实后的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地址码库上报地址为:ftp\\:地址码核实\地址码反馈。

    六、核实结果上报的时间及格式要求:

    1.5月20日前完成地址码检查核实工作并上报省农普办。

    2.上报检查核实变动情况说明(含普查区类型变动情况,WORD文件)。

    3.增加的普查小区地址码(文本文件)。

    4.要删除的普查小区地址码(文本文件)。

    5.最终核实修改后的地址编码库(文本文件)。

    七、修改后的地址码何时启用以省农普办正式通知为准。

    联系人:徐虹,电话:0731—2211275。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  关于召开全省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视频会议的通知 (04-27)

 ◎  关于下发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组分组名单的通知 (04-27)

 ◎  关于召开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样调查培训会议的紧急通知 (04-26)

 ◎  关于下发湖南省事后质量抽查样本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04-26)

 ◎  关于上报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周报的通知 (04-26)

 ◎  关于召开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处理试点现场观摩会议的通知 (03-29)

 ◎  关于征求《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调查方案》(讨论稿)意见的通知 (03-26)

 ◎  关于上报农业普查住户长表样本字典库文件的通知 (03-06)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农业用地普查表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03-01)

 ◎  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妥善保存农业普查原始资料的通知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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