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地核实工作是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关于共同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06]44号)和《关于下发农业用地核实国家抽中县(市)名单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07]22号)的要求,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办公室牵头,按照“统一标准、分工合作、共同核实、共同发布、信息共享”的工作原则,采取积极措施,圆满完成了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核实工作。
为做好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核实工作,湖南省农普办、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于2006年12月联合下发了《关于成立湖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联合工作组的通知》湘农普办[2006]52号和《关于共同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湘农普办[2006]53号两个文件,准备和部署相关工作。并于5月16日,在长沙召开了有省农业用地联合工作组、抽中县所在市州农普办常务副主任、抽中的祁东县、华容县、涟源县、桃源县农普办主任、业务负责人和国土局局长、业务负责人参加的第二次农业普查农业用地核实工作会议。会上,省农业用地联合工作组组长、省统计局副局长张世平和省农业用地联合工作组副组长、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徐兴龙对农业用地调查核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还就调查方案和技术操作规程及GPS的使用进行了讲解。调查核实工作开展过程中,国务院农普办派员到桃源县和华容县进行了现场核实,省农普办和国土资源厅派人到所有抽中县(市)进行了现场督促指导和核实。省农普办还根据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核实数据质量评估要求,明确专人对调查数据进行审核处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确保了调查数据真实准确。
目前,省农普办已圆满完成对抽中县的40个村,800个图斑, 16354亩耕地面积的核实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国务院农普办。
[省农普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