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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期

 
湖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日

 

湖南狠抓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工作

编者按: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将于2009年1至5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普查登记。湖南省经普办组织开展了多项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省经普办组织七部门评估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

    1月16日,湖南省经普办组织省民政、编办、国税、地税、工商、质监、统计七部门的有关业务人员,对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进行评估,省经普办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高勇出席了会议。

    省经普办根据各市州县汇总上报的全省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数据与各部门提供的名录进行了比对,说明了存在差距的具体原因。七部门的代表结合各自掌握的名录情况对清查结果进行了分析。大家认为,这次普查是统计部门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间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做到了名录资料共享,提供及时。单位清查结果中法人单位的数量与各部门的名录资料虽然总数不一致,扣除口径、范围不同的差距后基本一致,比较准确地反映了全省经济发展的实际,数据是可靠的。与此同时,各部门还就评估报告修改、统一统计标准、清查单位名录资料共享等提出了意见。

    省统计局和省经普办要求确保经济普查和年报数据质量

    1月22日,湖南省统计局和省经普办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统计年报和第二次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统计局和经普办切实做好2008年统计年报和第二次经济普查登记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做好单位清查的查遗补漏工作。在普查登记中如发现有单位遗漏的,对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允许补报,直到普查登记结束。要严格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

    《通知》指出,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通知》要求,各市州统计局和市州经济普查办公室要督促县市区统计局和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建立数据审核责任制。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每个调查对象所填报的数据能反映客观真实情况。

    《通知》强调,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级统计部门与经济普查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精神。 

    省经普办召开主任会议部署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工作

    2月6日,省经普办在长沙召开经普办主任会议,部署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工作。

    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统计局局长张世平希望大家能再接再厉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基层的指导、检查力度,迅速组织力量对原始经济普查表的审核复查,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夺取经济普查的最后胜利。

    省经普办主任、统计局副局长高勇在听取各市州汇报后,就全省如何进一步加强普查表的填报、收表和审核,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客观地反映情况,提出了五点建议:

    一是要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对普查工作的要求,要将工作重点放在督促普查对象依法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上,确保普查的真实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普查数据审核责任体系,充分借鉴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把握好普查数据质量审核重点;四要让企业报实数,要环环相扣把好普查表的各个环节;五是要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国家统计局马建堂局长和省统计局张世平局长的讲话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