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普查办公室:
现将《经济普查登记有关问题解答》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普查登记有关问题解答
一、一产业的填报
1.一产业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是一产业的,不进行登记。
2.一产业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是二三产业的,要进行登记。用行政事业单位普查表登记。
3.601表中的经济指标、总量指标(产业活动单位总计、主营业务收入、从业人员等)只报本部及下属的二、三产业活动单位的总计。
4.一产业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只填报601表和602表。如果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涉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的,则该产业活动单位要填报602—1表(有一个涉及的就报一个602—1表,以此类推)。
二、新增单位的填报
1月20日后各市州再发现的清查漏掉的单位,在上报时,先补清查表,再补登记表,要分别上报两库。
1.清查数据补充库。
2.普查登记数据补充库。
三、质监新增名录资料的使用
省里下发了全省质监系统的2008年7月—2008年12月新增单位(在有效库中)、注销单位名录(在废止库中),各市州要利用质检数据,进一步查遗补漏。
四、异地产业活动的登记
省里下发的异地产业活动单位名单(包括外省和外市),各地按照名单进行核实,没有发普查表的,要及时将普查登记表补发给调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