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有效地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和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好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经湖南省政府批准,省统计局于2010年4月22日出台了《湖南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
该《办法》确立了“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信息共享”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名录库主管机构和各级统计部门相关专业机构以及各级名录库技术保障机构在名录库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制定了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提供与使用的主体范围、权限和程序,等等。
该《办法》还通过细化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与更新工作制度,如规定名录库信息维护更新的两种主要渠道、由各级统计部门的专业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建立健全名录库质量控制制度和专职人员岗位责任制,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与时效性。
[供稿:普查中心彭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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