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实现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近日长沙市统计局于制定并下发了《2010年度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评比办法》。
评比办法以各区、县(市)、高新区统计局作为评比对象,从组织领导、资料报送、数据质量、名录库维护、分析应用和其它工作等六个方面对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以量化考核为主,坚持按照定量与定性考核、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考核评比实行百分制,按综合得分确定一、二、三等奖。评比办法规定,基本单位名录维护更新评比结果将作为全市各区、县(市)、高新区年度统计工作综合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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