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辛苦了!在这个火热的夏天把大家风风火火请来开会,是因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时间紧,任务重。大家知道,这次普查是全国统计系统本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必须集中优势力量,投入尽可能充裕的资源,做出精心的部署,付出艰辛的劳动,确保这次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讨论时参考。
一、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第二次经济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国务院已在去年11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今年4月成立了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任组长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并于5月12日召开了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我省在省、市、县三级设了分会场。克强副总理在会上强调了做好第二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他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级普查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强化协作配合,广泛宣传动员,以保障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为核心,确保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任务。
省委、省政府对做好我省第二经济普查工作十分重视。省委春贤书记、周强省长指示,要切实按照国家规定,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好我省经济普查任务。省政府在4月份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8〕6号),6月份又召开了全省经济普查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在会上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深化认识,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任务;他特别强调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统计部门要切实负起普查的牵头组织和协调责任。
全省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统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牵头机构、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要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在思想上提高对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重要性的再认识。
对本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克强副总理、来山常务副省长已经讲得很详细很具体了,我们要深刻领会,在工作中切实贯彻执行。我这里着重强调一点,经济普查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要通过经济普查,深入了解常规统计所不能全面反映的一些指标,从而准确掌握经济总规模。第一次经济普查后,各省以及各市州的总量指标有了新变化。可以预测,本次经济普查之后,各市州的一些重要指标也将会有变化,而且,从普查的第二年到下一次普查前,一些重要的经济指标都要以本次普查的结果进行修正核定。所以,我们要高度重视普查的各项工作,切实搞准数据。
要特别注意防止两种现象,一是防止由于经济总量排位,互相攀比,故意虚报统计数据,二是防止由于争取贫困地区,而故意瞒报统计数据。虚报和瞒报都是弄虚作假,是严重的统计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希望各地对此引起高度重视,在工作部署上要有预案。总的来讲是要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掌握经济情况,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学依据。这次大家可能还遇到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我们普查的结果和常规年报差异的问题,有差异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说不清楚:为什么多了?为什么少了?一定要找到有说服力的依据。所以这次普查要多费点劲,把工作做到深入细致,把情况搞明。
二、认真抓好重点环节
我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总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对经济普查工作的规定,全面调查了解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我省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为国家,为省委、省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围绕这一工作总目标,全省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计部门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抓紧组建机构,尽快投入工作。省级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已经完成组建,省政府近期就会发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机构、人员也已确定,成立领导小组的文件下发后,立即下发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大多数市州、县市区经济普查机构已按要求在6月底前组建完成,少数仍未完成组建的地方,要力求在7月底前组建完毕。地方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国家、省的要求,明确领导小组各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机构的职责,切实做到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第二,抓紧落实经费,做好物质准备。来山常务副省长在6月13日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暨统计工作会上指出:“此次经济普查是政府行为,按照国家规定,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级政府要全力支持,根据需要编制普查经费预算,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决不能因经费问题而影响普查工作进行。”来山常务副省长在会上还要求参加会议的各市州的分管领导回去后,要向各地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确保普查经费满足普查工作的需要。在座的各市州局长也参加了会议,大家回去后,要继续向党政领导宣传。哪个地方因普查经费不落实而影响了普查工作,影响了我省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我们一是要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汇报,二是在有关考核工作中,建议取消其评先进资格。对于普查所需的数据处理设备、报表、操作手册、宣传资料和培训资料等物资,各级要各负其责,合理分工,尽早准备。省普查领导小组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对普查经费、物质准备情况的督查。这里,要表扬一下邵阳市统计局,他们的工作经费历来是个老大难问题。第一次经济普查时工作量大,任务重,资金少。安排第二次经济普查的经费时,市政府开始安排的预算也很少。在经过6月13日来山常务副省长讲话之后,邵阳统计局的同志回去后就积极向邵阳市委童书记汇报。童书记专程到邵阳统计局视察了一趟,解决了经费问题。
第三,认真开展试点,及早破解难题。大家知道试点有个好处,每逢重大的普查,对没有把握的事,就先通过试点,起到摸情况,找办法,练队伍,树榜样,出经验的作用。第二次经济普查各级同样要试点,通过试点,才能检验前期的工作可行性,模拟登记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麻烦,及早进行有针对性的部署。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除保留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外,将能源消费的调查范围,由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规模以上工业扩大到全部第二、三产业单位,以查清各类单位的能源消耗量。同时,增加了主要高耗能通用设备情况的普查。这次普查范围涉及之广、技术要求之高、工作难度之大,远远超过第一次经济普查。要通过综合试点,取得普查组织实施、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摸底、普查登记、普查数据录入和处理及能源消耗普查等方面的经验,为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省级试点准备选取一个县、一个区来进行。市州、县市区都要开展经济普查试点工作。普查试点要按照正式普查的全过程进行,认真做好机构建立、宣传动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单位清查、人员培训、数据申报登记、审核录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在试点中发现问题;对所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逐项进行研究;要对试点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正式开展普查提供参考。
第四,扎实清查摸底,做到不重不漏。今年12月中旬前,要完成对所有普查对象的"地毯式"清查摸底,为明年的普查登记奠定基础。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同级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具有单位审批、登记职能的部门,要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行政记录资料。要以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结合当地工商、编制、民政、税务等部门近两年的登记、变更、注销和年检资料,分小区进行全面的清查摸底,收集整理好本辖区的普查对象名录和有关指标,做到心中有数,并据此分类造册,划分好普查小区。
第五,抓好资料整理,夯实普查基础。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是经济普查的重要环节,是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的重要措施。不少普查对象尤其是规模以下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由于统计、会计核算基础较差、原始台账资料很不健全,难以适应填报普查表的要求。为此,5月份,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省经济普查办公室正在认真研究国家规定,并将下发我省开展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的实施办法。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类普查对象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加强部门联动,把要求落到实处。所有普查对象都加强计量和记录工作,对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实行有效管理,认真核定和登记其中的统计指标数值,全面检查、清理和整理各项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明确工作流程,将责任落实到人。在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中,必须特别注意加强和规范各类财务会计资料记录。各类单位要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应的财务制度或会计准则。各单位要加强能源统计台账建设,加强对能源加工、转换及消耗等环节的计量,全面检查、清理和整顿水、电力、煤炭、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和外购热力等品种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特别是缺少相关能耗记录的单位,更须加强基础能源统计,掌握能源消耗实物量的计量标准,按时记录并填写统计台账。
第六,做好“两员”选调,抓好业务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普查工作的基层力量,对普查工作的成败至关重要。县市区普查办要在11月底前完成选调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培训,使他们准确掌握普查表的填报要求。其余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都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按时按质完成,不能拖后腿。从省里的部署来看,在省级综合试点完成后,就应该紧接着展开对市州的培训,要把试点和培训衔接好,一环一环扣起来,把整个节奏加快。同时,各级要加强现场巡回检查指导,积极开通网上答疑、电话热线,方便基层人员咨询。普查员经过培训后,由普查机构发证,持证上岗。在普查结束前,不得调动普查人员从事普查以外的工作。
第七,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要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各类普查对象依法提供客观真实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查明客观真实情况。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确保质量贯穿于经济普查的全过程。对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等违反《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行为,统计局要会同监察部门依法查处,该处罚的处罚,该处分的处分,并组织新闻单位对典型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第八,做好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这次普查是一项大规模的社会动员,特别是这次普查涉及全部个体经营户,必须通过大规模的宣传动员,消除他们心中的种种顾虑,做到如实申报。6月1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 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国经普办字[2008]8号),对普查宣传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我们也要尽快与宣传部门联合下发贯彻实施意见。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普查的宣传,加强与宣传部门、主要新闻媒体的协作和沟通,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使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到全社会和每个普查对象。从现在开始,宣传工作就要逐步升温,在12月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要在全省掀起一个宣传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高潮,为普查登记奠定良好基础。要根据普查工作的进度,确定各阶段的重点宣传内容,突出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强调依法普查,如实登记。在对象上,主要面向企业、社区、个体经营户,让经济普查家喻户晓,让普查的意义深入人心。要讲究实效,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结合地方特点,采取人们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普查机构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强化协作配合。
各级普查机构要尽快争取当地政府,按照来山常务副省长的要求,把经济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6月13日,各市州政府已向省政府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地要尽快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领导责任明确,任务分解明确,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辖区内的经济普查工作。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同志们,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奋力拼搏,以抗震救灾的大无畏精神,打好经济普查攻坚战,同时也要树立信心,在普查工作中多宣传好人好事,多看到成绩,多鼓劲。当然,经过几轮的普查后,基层遇到的问题比较多,条件艰苦,工作辛苦,有些地方有普查疲劳感,对这个问题要正确对待,做好正确导向。一方面要尽量为基层多做点好事,帮助基层解决一些具体困难;另一方面,要多宣传基层好的做法,多树立基层先进典型,积极营造一个和谐的、乐观向上的环境, 确保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