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上个星期以来,省政府派出督查组对各市州第二次经济普查的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今天我们召开视频会议,主要是任务是简要总结前段经济普查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的相关工作。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关于当前单位清查工作的基本评价
今年是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准备年,重头戏是单位清查。从督查和调度了解的情况看,我省今年的经济普查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果,具体表现在:各级领导认识到位,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保障工作有力;各项工作布置具体,开展及时,行动迅速;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单位清查工作进展比较顺利。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第二次经济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全省经济普查工作动员大会后,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各级普查机构和统计部门积极工作,从经费、机构、人员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为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较有力的保障。
一是各地及时下发文件,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普查工作。
二是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各市州都组建了由常务副市(州)长担任组长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相关部门领导担任。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也成立了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村、社区居委会成立了经济普查机构。普查机构组建早,人员到位快。目前,全省配备了44523名普查指导员和135865名普查员,明确了职责分工,制定了工作规则和岗位责任制。
三是资金落实较好,物质保障有力。除个别地方外,全省市县两级安排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均比第一次经济普查有所增加。一些市县落实了两员补贴。为配合做好单位清查工作,各地准备了大量的相关调查用品和物质,及时下发了“两员证”和清查表,保证了单位清查工作需要。
(二)工作有序,组织得力
一是认真开展普查试点工作。在试点活动中,各地十分注重锻炼普查队伍,有的把试点与清查培训结合起来,抽调了县市区骨干担任普查员;有的全面模拟了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全过程,并召开了综合试点观摩会议,演练了试点的过程,交流了试点的经验。
二是单位清查工作扎实有序进行。10月下旬,各地先后启动单位清查工作,进行地毯式清查,截止目前,除少数区县单位清查尚未完成外,绝大多数县市区均已经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查遗补漏和数据处理工作。
三是普查宣传有声有有色。各市州经普办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联合下发了相关文件,召开了宣传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宣传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了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按照“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刊有文”的要求,加大了宣传力度,各地主流媒体按要求播出了经济普查公益宣传片,在主要街道悬挂了宣传横幅,制作了大型户外广告,在社区制作了宣传专栏,张贴了标语、口号,掀起了经济普查宣传小高潮。
四是业务培训工作抓得较实。各地根据本地特点,编制了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加强了对各级普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有的采取分片培训的形式,直接培训到普查员,减少了培训层次,效果很好。
(三)部门配合,形成合力
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在省里规定的名录库6家联合部门的基础上,增加了建设、教育、卫生等部门,先后召开了多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座谈会,在名录整理工作中,这些单位均按要求提供了部门的目录库。湘潭、永州等市还深入到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专院校和各工业区、行政机关单位和一些条管单位,积极协调沟通,为基层排忧解难。有的制定了《经济普查考核办法》,加大了对辖区范围内的中央属、省属、市属各部门及外地驻埠机构的经济普查协调工作。
(四)制度健全,工作规范
各地制定出台了经济普查方案、试点方案、单位清查方案、数据质量控制办法、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责任制度、对县市区评比考核办法、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预案等制度。有的还制定了简易统计执法办法,做到依法普查。
在这次督查中,我们也发现当前工作还存在的一些值得关注问题: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单位清查没有跟上全省步伐;二是两员补贴经费难以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位清查的进度和质量;三是一些清查表填写不规范,存在经营业务活动、行业分类不准确,名称、地址不详等问题;四是数据处理进度较慢。单位清查数据处理程序使用不太方便,影响了录入速度。
二、对近期工作的几个要求
(一)以法人单位为重点,切实做好查遗补漏工作。要将清查初步汇总结果与相关的历史资料核对,观察总量指标和相对指标的动态变化趋势,检查是否有因数字差错而引起的趋势性变化,分析主要指标的总量状况、地区特征等,判断变化的原因;要与工商、税务、编办、质监等部门资料进行核对,判断有关数据是否符合逻辑,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国家的四条底线中有一条是不得少于税务部门的名录,现在有的地方就比税务的少,所以一定要与部门资料进行比对;与省、经普办反馈的银行、证券、保险、外商投资、电信、邮政等部门的名录进行核对,看是否有遗漏。与专业年报、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进行核对,看是否存在数据波动较大的现象,确保清查数据质量。
查遗补漏工作要延续到12月底,在正式清查数据上报国家以前,各地均可进行这项工作,可将10月1日至12月31日新设立的单位和新查找到的单位补充进行。数据一旦上报国家,所有的单位都不能进来了。
(二)认真做好单位清查数据质量验收工作。数据质量控制要贯穿清查工作的始终。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在单位清查数据第一次上报后,必须按《湖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尽快组织清查数据质量验收工作。
(三)专业要尽早介入,确保三上单位数据质量。各市州、县(市区)的专业统计人员要尽早介入单位清查数据的核对工作,确保单位清查各专业名录与专业报表能够衔接,单位清查数据与专业掌握的情况能够衔接。
(四)要坚持依法普查,要坚持实事求。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和国家的要求开展普查工作。严格按照省普查办的具体要求上报普查数据。
(五)结合统计法制宣传旬活动,进一步加大普查宣传力度,为下一步普查数据登记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省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和《湖南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定于今年12月上旬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律法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今年统计法制宣传旬活动的主题是:“坚持依法普查,提高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要围绕这一主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通过开辟专栏、专版、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组织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咨询、手机短讯等各种形式,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效果,扩大影响。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为搞好第二次经济普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加大单位清查表的人工审核和数据处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清查表的填报内容。各县市区经普办要确定专门的编码人员进行行业分类代码的编写,行业分类一定要相对准确,否则既影响结构,也影响总量数据。各地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快数据处理进度,要确保按时上报各种数据。
(七)要做好普查表的培训和普查物资准备。现在省经普办的培训已经结束,各地要抓紧组织对县市区的业务培训,培训工作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业务培训的效果和质量。县市区要在12月份以前培训到各普查对象。
同志们,前一阶段我们共同努力,取得了不错的开局。下一阶段我们的任务还相当繁重,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胜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