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3〕6号)精神,做好益阳市的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益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益政发〔2013〕12号)。
通知指出,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全市统计基础,健全统计工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强调,市人民政府成立益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跃涛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通知要求,经济普查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任何单位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普查数据后期处理工作量,加速普查成果推出时间。要确保数据质量,扎实做好全过程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确保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可信。要对经济普查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供稿:益阳市统计局】
【责编:彭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