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5月5日,株洲市政府下发了《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株政发〔2013〕4号),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通知》指出,普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全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全市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通知》决定成立株洲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统计局局长为副组长,市编办、市发改委等27个单位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通知》指出,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普查所需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普查经费,随着物价上涨、经济总量增大、普查对象增多和普查模式改革,要充分考虑普查设备经费等新增因素,相应增加普查预算标准,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保证按时拨付到位,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根据普查工作的需要,也要相应地安排好普查经费。
《通知》还明确了普查的工作要求。一是层层建立责任制度;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三是扎实搞好单位清查摸底工作;四是高质量完成普查小区划分及电子地图绘制;五是坚持依法普查。
【供稿:株洲市统计局 胡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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