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普办:
为进一步组织好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阶段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经济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进一步激发广大普查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增强普查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13〕21号),决定在全省开展“最美普查员”推荐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最美普查员”推荐活动,发掘一批具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献身普查,无私奉献的先进人物及事迹,增强广大普查工作者的使命感和光荣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以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促进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推荐标准
“最美普查员”推荐活动面向全省,重点聚焦于基层普查一线。各地要认真挖掘、积极推选本地区在此次经济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责任感强、成绩突出、事迹典型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
(一)热爱普查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履行普查职责,坚持依法、独立、科学做好普查登记工作,为经济普查工作作出较大贡献。
(二)积极维护经济普查大局,在普查工作各个阶段中表现突出。
(三)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先进事迹。
三、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市州推荐阶段(2014年2月20日—3月10日):各市州按照名额,择优推荐奋战在经普一线、奉献经普事业的“最美普查员”,于3月10日前上报省经普办。根据各地“两员”总量的不同,省经普办确定各市州“最美普查员”推荐名额为:长沙3名,株洲3名,湘潭2名,衡阳3名,邵阳3名,岳阳3名,常德3名,张家界2名,益阳2名,郴州3名,永州3名,怀化3名,娄底2名,湘西州2名,共计37名。各地推荐的“最美普查员”需报送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经单位审核盖章,并报送电子版,同时还需报送候选人的证件照、工作照电子版各一张。当地媒体对“最美普查员”有宣传报道的,文字或视频、照片资料请一并报送。
(二)省经普办确认阶段(2014年3月10日—15日):省经普办对各市州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认“最美普查员”人选,在“湖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栏”上公示后,由省经普办发文表彰、颁发证书。“最美普查员”的先进事迹将在“湖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栏”上陆续登载。
(三)上报推荐阶段(2014年3月15日):省经普办将从全部候选人中推荐10名候选人,经审定后报国务院经普办参加全国评选。国务院经普办宣传组将在评选后,组织媒体深入普查一线对部分优秀普查员进行跟踪采访,以及录制视频宣传材料等,扩大宣传。
联系人:徐林,电话:0731—82212257,邮箱:705554118@qq.com;彭雅;联系电话:0731—82212824,邮箱:18291654@qq.com。
湖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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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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