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乐平在全省第三次经济普查登记情况通报暨数据处理工作布置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    发布:湖南省统计局    |    发布时间:2014-01-21 15:41

同志们:

  经济普查登记阶段是普查工作的核心环节,涉及到普查数据的采集、审核、查询、处理、验收、汇总等工作。这一阶段工作质量的好坏,数据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普查工作的成败。为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去年12月31日,省局召开了全省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动员视频会议,世平同志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和纪律要求;1月7日—10日,我和经普办的3位同志,到湘西、怀化、娄底6个县进行了现场登记调研;省经普办每天对各地上报的普查表进行了初步审核,并及时将有关问题进行了反馈。刚才,省经普办业务协调组、数据处理组分别结合现场督查、网上初审、PDA报送等梳理的有关问题,提出了工作意见,我觉得很及时,很重要,请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务必落在实处。下面,我就全面做好普查登记阶段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全力做好普查入户登记工作

  (一)做好入户登记前的检验工作。务必做到“三个全面细致”:一是要全面细致地检验普查设备。要检验每一台PDA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当地服务商联系,确保维护迅速到位;检验每一台PDA上网卡的信号和流量,严格执行PDA管理办法,加强普查员使用PDA的管理,确保PDA和上网卡的流量只用于普查工作。二是要全面细致地检验普查程序。检验本地下发的PDA是否全部注册,是否已经全部开展普查工作,并及时监控每台PDA的运行状况;检验每一台PDA安装的普查程序及制度包是否为最新版本,并且要密切关注省经普办关于程序和制度包更新的通知,确保更新检验到位;检验每一台PDA是否已经将最后确定的地图数据、单位核查底册等同步到PDA数据采集软件中。三是全面细致地检验普查员的业务水平。重点检验每一位PDA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是否了解普查纪律、法律法规,是否熟知普查业务要求,是否掌握访问技巧,是否明确入户登记工作流程,是否熟练使用PDA采集方法、录入要求和审核技巧,是否知晓数据上报和保密要求等。对于不能满足普查登记工作要求的,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再培训。

  (二)周密组织普查登记。一是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各级普查机构应事先对普查登记作出时间和线路安排,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先慢后快的方式安排好登记工作,把握登记节奏,控制登记质量,要在确保普查表填报质量的前提下把握进度。二是坚持入户登记的原则。可以采取分类登记和地毯式登记相结合的方式,先对联网直报单位和被抽中个体户普查区进行入户登记,再进行地毯式逐户登记。三是坚持边登边补的原则。为了保证普查对象应普尽普,要坚持普查登记不结束、单位的查遗补漏就不结束的原则,进一步查找核查阶段的遗漏单位、个体户和9—12月注册登记的新开业单位,对于省经普办反馈的部门比对后未核查到的单位,特别是正常纳税的单位,要作为查遗补漏重点。

  (三)加强登记数据的现场审核。一是坚持边采集边审核的原则。各地要及时组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和PDA操作人员,采取边采集边核实的方式,重点核实调查对象是否真实存在,告知书和普查表填报的各项指标及代码填报是否完整,计量单位使用是否准确,表内逻辑关系是否正确,各类信息是否匹配。在数据审核中,要深入分析,从严审核,对于有疑问的数据要及时了解情况,对于有倾向性的问题要尽快通报,对于不符合标准、质量有问题的,一律返工,确保数据质量。二是坚持先审再报的原则。对于采取PDA方式普查的单位,告知书的数据必须进行审核且审核结果符合实际、单位底册属性信息必须核对清楚、经济指标必须查看到法人单位财务表、个体经营户必须查看证照和评估从业人数,方可传输;对于采取联网直报方式的普查单位,必须到现场标注核查情况,不能漏表缺项,在上报之前,必须对相关数据来源的可靠性、主要指标的逻辑性和匹配性进行审核确认。

  (四)加强现场登记工作管理。一是确保不漏填指标。特别是要重点关注程序中新增的原来方案中没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电子商务活动”的指标,普查告知书上也没有这类指标,各地一定要提醒普查员在PDA现场登记时,要按PDA的提示,如实进行这两个项目的统计调查,确保统计指标不漏。二是不漏采证照信息和单位。对于底册中的单位,特别是联网直报单位,要确保一个不漏;联网直报单位的证照信息要齐全,这是国家对“老三上”单位进行重新确认的关键信息。三是做好留档备查工作。非联网直报单位在核实数据后,普查对象相关人员要在普查告知书上签字,原则上要求盖章;普查员要对所有非联网直报单位的普查告知书拍照确认(金融、铁路系统的视同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经济指标可以为空,但要填报从业人员数);还要指导普查对象将告知书等普查资料保存至7月份,做好留档备查。

  二、精心做好数据处理工作

  (一)把握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分工负责的原则。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按照分级分专业原则实施。省级主要是负责业务指导和进度把控,市级主要是负责组织协调和数据质量的审核控制,县级主要是负责数据审核和差错修改;各专业按照已经明确的工作组职责执行。二是及时处理的原则。建议各级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各专业人员按照边报边审边指导边修改边汇总原则及时开展数据处理工作。三是总体把握的原则。各地要把握总体质量标准,提供指导性建议,特别是一些共性问题的处理意见;把握总体进度,督促及时完成任务,其中,2月底前,基本完成所有普查对象数据采集任务、数据初审等工作;3月底前,完成查遗补漏、数据核实、快速汇总等工作;4月底前,完成所有数据分析评估、数据验收等工作。

  (二)明确四项任务的职责分工

  在省一级,联网直报单位普查表、非联网直报单位普查表、个体户普查表、核心分类指标按以下分工原则实施,各地可参照进行。

  1.联网直报单位普查表。保持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职责分工不变。其中,计算中心主要负责数据处理平台的管理和技术支持与保障、数据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普查中心主要负责单位基本属性指标的审核、联网直报单位数的清理、跨专业审核、重名重码审核等,各专业处室主要负责专业报表的处理、程序再开发等。但是,《信息化情况》(609表)由各主体专业负责催报、数据审核、修改和初步汇总,服务业处负责最后的数据汇总、验收;《非工业法人单位能源消费情况》(605-5表)由各主体专业负责催报,能源处负责数据审核、修改和汇总。

  2.非联网直报单位普查表。按报表类别归口负责,其中报表类别“A-农业”,由农经队负责;报表类别“B-工业”,由工业处主要负责,其中“本年煤炭消费量”指标由能源处负责;报表类别“C-建筑业”和“X-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由投资处负责;报表类别“E-批发和零售业”及“S-住宿和餐饮业”,由贸外处负责;报表类别“J-金融系统”、“T-铁路系统”和“U-其他”,由服务业处负责。此外,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指标,按单位行业分别由工业处、服务业处负责审核、修改;涉及从业人员的指标由人口处牵头,各主体专业处室负责审核、修改;社科处全面负责文化产业单位的确认,普查中心负责单位属性指标的审核(其中,单位行业代码由普查中心初审,各主体专业最后确认)。

  3.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原则上按行业代码归口负责。其中,《个体经营户普查表》(614-1表)中,行业大类05的,由农经队主要负责;行业大类06-46的,由工业处主要负责;行业大类47-50、70的,由投资处主要负责;行业大类51、52、61、62的,由贸外处主要负责;其他行业的由服务业处主要负责。《个体运输普查表》(614-3表)由服务业处负责。各专业处室主要把握个体户数量、主要业务活动和前3位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数、电子商务指标情况等。普查中心负责全面审核、监控和汇总。

  4.核心分类指标。战略性新兴产业(含联网直报单位和非联网直报单位),由工业处牵头负责,进行总体把关;能源消费(含联网直报单位和非联网直报单位),由能源处牵头负责,进行总体把关;信息化及电子商务(含联网直报单位、非联网直报单位、个体户),由服务业处牵头负责,进行总体把关;文化产业(含联网直报单位、非联网直报单位、个体户),由社科处牵头负责,进行总体把关。

  (三)各工作组主要任务。1.业务协调组负责非联网直报单位基本属性指标的初审,对个体户普查表提出数据审核的初步指导性意见,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和个体户的最后汇总。2.各专业组是所有归口普查表的数据质量责任主体,负责数据的催报、监测、审核、修改、验收和汇总等。特别是战略性新型产业、文化产业的国家标准与我省原有的标准不一致,工业组、社科组要重点把控。3.数据处理组负责数据处理的组织,负责数据处理进度、PDA运行的监测和管理,保障数据处理平台、系统的顺畅安全等,为各专业做好数据处理技术支持和保障。4.数据质量管理组全面负责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及时为各专业组提供指导性建议。5.宣传组负责普查工作各项宣传报道,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联合新闻媒体,报道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好人好事等,及时向国务院经普办报送有关普查工作动态。6.执法检查组负责受理普查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举报,对普查活动中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直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地方各级普查机构查处普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对普查活动中的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提高。在登记初始阶段,由于普查采集程序和制度不断更新完善、普查员PDA操作和业务不熟练、春节长假等因素,普查登记进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影响,后期登记工作时间更加紧张、任务更加艰巨。各级普查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懈怠、侥幸的思想,打消埋怨、厌战、消极的情绪,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以决战决胜的姿态,优质高效地完成现场登记的各项任务,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二)强化行政推动。对于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工作支持,解决普查登记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协调工商、税务、质监、文化等部门协助查找隐性单位,确保应登尽登。要加强与相关垂直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相应行业系统单位对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配合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普查单位的查找、普查数据的填报工作。

  (三)强化业务指导。针对普查起步阶段问题多、普查登记技术要求高、PDA操作不熟练、登记步骤不清晰等问题,要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分析与汇总,组织业务技术骨干,深入一线,现场解决问题。要建立随报随审的审核验收机制,从现在起,各级经普办业务人员和各级统计局专业人员,要实行在线跟踪审核,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将发现的错误或疑问反馈企业或普查员,特别是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及时指导纠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尽量避免后期出现大规模的查询修改,保证审核验收工作严格、规范、顺畅。

  (四)强化协调配合。各工作组之间要加强协作,不得推诿、扯皮。各专业要认真开展相关审核、逻辑审核、对比审核、趋势审核,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特别是对从业人员数、主要经济指标、能源消费量等重要指标,加大审核力度,做好分析评估,准确判断这些指标数据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协调匹配。在强化各指标的数据质量的基础上,要高度关注国家明确的审核重点,强化重名重码审核、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关联审核、普查数据跨专业审核、企业组织结构调查和能源等新增指标审核,以及非联网直报普查对象数据审核。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快速逐级反馈,及时修改。

  (五)强化登记质量。针对部分普查员对PDA的操作不够熟练,对有关指标的理解把握不准,指标填报不规范或不准确等情况,组织基层普查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普查员的业务再培训。要通过移动终端管理平台和数据处理平台,对普查员入户情况、工作流程、数据上报等情况进行监测;通过数据处理平台查看修改痕迹,严防触碰国家规定的“六条红线”和省统计局确定的“三个不得”的行为;还可以通过暗访、随机抽查、电话回访等手段,对普查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责令返工,对触碰“六条红线”“三个不得”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强化工作调度。建立工作情况、工作进度周报告制度。各市州经普办要在每周五上午11时前,上报本地登记进度、存在问题、工作措施、意见建议等。省经普办及时对各市工作情况和工作进度汇总,并进行综合评估,及时报省局领导;根据每周上报及督导检查情况,对各地存在的较为严重、影响全局工作开展的问题,进行通报,推动工作落实。强化值班值守,目前,省、市、县三级普查办都实行了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做好信息通报、咨询解释、数据处理环境设备监控和应急处理等工作。要做好分类调度指导,针对不同方面和不同工作环节发现的问题,进行不同形式的调度指导。对普遍性问题采取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调度指导,对局部性问题召开分片会议调度指导,对个别地区的个别问题做好针对性、一对一的调度指导。

  (七)强化督导检查。每个市州、县市区经普办对所属区域进行不少于两个轮次的督导检查。督导工作的重点是问题较多、进度缓慢的市(县)。通过督导,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登记进度和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合理调剂人员力量和PDA设备,确保现场登记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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