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如何填表?
答:对于联网直报的有关企业,在601表中增设“是否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如是,追问“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收入”。对于非联网直报相关单位,在611表中增设“是否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如是,追问“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收入”。
(二)电子商务活动如何普查?
答:为了全面反映电子商务活动情况,将《信息化情况》(609表)的统计范围扩大到“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
同时,在《普查通用表》(611表)中项目19后增加“项目20:贵单位2013年是否通过互联网销售或采购商品和服务[1]?□1是,2否”。
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614-1表)中第9栏后增加“第10栏:是否通过互联网销售或采购商品和服务( 1是,2否)”。
(三)如何组织开展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
答: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审核验收工作采取分级、分专业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联网直报单位普查数据的采集审核验收工作原则上与现行一套表工作模式一致。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数据的采集审核验收由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单位、个体经营户名录信息由普查中心负责,经济指标由相关专业负责。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数据的采集审核验收由国家调查队系统负责。各地要按照上述原则,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相关专业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