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各市州在成立机构、召开工作会议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之后,立即进入了工作状态,现将一些市州的做法介绍如下。
岳阳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日前对全市经济普查督查工作作出安排。在整个经济普查期间,全市进行四次督查活动,具体时间划分为:第一次2004年3-4月;第二次2004年9-10月;第三次2004年11-12月;第四次2005年1-4月。督查的主要内容为:机构组建,人、财、物到位情况;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业务培训情况;宣传的密度、力度情况;普查登记质量。督查采取一个或两个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查一个县市区的办法进行。
岳阳市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23日发出《经济普查办岗位责任制》(岳经普办发〔2004〕4号)。《责任制》详细明确了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目标要求,以及管理职责等。
郴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18日发出《关于组织全市经济普查第一次督查工作的通知》(郴经普办〔2004〕2号),决定于3月25日-29日,对市县区经济普查机构、人员、经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株洲市在市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后,立即对全市经济普查2004年的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制定出了2004年重点抓好的工作计划。①建立普查机构。3月底以前抓县市区机构建立,4月底以前抓乡镇街道及部门机构建立;②落实普查经费;③建立普查责任制;④搞好普查试点;⑤开展调研活动;⑥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⑦搞好清查摸底;⑧开展宣传动员;⑨做好普查表格、资料和设备等各项物资的准备和分发到位工作;⑩加大执法力度。
[省普查领导小组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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