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在即,全省各地一方面大造宣传声势,一方面抓紧从多方面为顺利开展调查登记作好周密准备,力争经济普查按时如质地完成登记填报任务,取得真实可靠、高质量、高标准的普查成果。
洪江区为了充分打消普查对象特别是个体经营户的思想疑虑,使他们放心自觉地提供反映真实情况的普查资料,日前制定了《为调查对象保密承诺书》。承诺书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统计法》的规定,以政府名义郑重向调查单位和调查户承诺:经济普查过程中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一定为调查对象保守商业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收入支出情况,从业人员、经营资产等经营规模和实力情况;保证不向普查机构及人员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和提供经济普查的任何个体调查资料,保证经济普查的个体资料不与征税纳税、各种收费捐派、考核评比、行政处罚挂勾。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如有上述违纪违法行为,调查单位和调查户都有权向当地政府经普办、纪检、监察、司法部门举报,确因泄露个体调查资料而使调查对象承受经济损失、影响其商业利益的,一经查证落实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芷江县政府针对经济普查清查摸底时少数调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抵制和拒绝配合调查的情况,制定了《芷江侗族自治县第一次经济普查紧急事故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决定成立县政府经济普查紧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全武任组长,工商局、工商联、公安局、交警大队、城管局、运管所、外经局、文化局、卫生局、广电局、统计局一把手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县经普办主任、统计局长李复海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处理本乡镇普查紧急事件。《预案》要求部门分工,各司其职,迅速稳妥地处理普查过程中紧急事故,既确保经普现场登记的顺利开展,又要维护调查户的思想情绪安定和社会稳定。其中统计局负责普查过程中紧急事故的汇报及应急处理的联络协调;工商联负责向个体经营户的经济普查宣传,协助普查登记;公安局负责处理普查中的突发暴力事件,依法对肇事者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普查人员的人身安全;工商局负责处理个体经营户违反《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及《统计法》的行为,对拒不接受、配合调查的及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外经局、城管局、文化局、交警大队、运管所等主管部门分别对其登记注册、实施行业管理的外资企业、流动商贩、文化娱乐、影响网络、交通运输等领域的企业及个体户拒绝阻挠普查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卫生局负责对事故受伤人员紧急救治;广播电视局负责对普查事故作现场跟踪及善后处理报导。《预案》明确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及目标责任:1、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工作责任人,同时应急办公室设立应急电话。各责任单位接到普查应急电话后必须在10分钟赶到事故现场。2、对伤亡人员应即送往医院救治;拘留肇事者;疏散围观群众;清理现场。3、对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强对有关人员批评教育,重申普查法规,促其配合登记,如实填报,避免造成严重后果。4、对积极配合,如实申报者和拒报肇事酿成严重事端者及时予以宣传报导。5、对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县人民政府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日前,芷江县人民政府已将〈预案〉印发至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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