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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政府发文要求做好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

湖南省统计局         2004-02-27 14:45:00   

 

    二月二十七日,湘西州人民政府发出州政发[2004]2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州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以常务副州长李德清同志为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

    《通知》明确指出这次经济普查的目的,强调了做好这次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同时对普查对象和范围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指明了普查的内容和时间安排;最后针对普查的的组织与实施进行了细致的安排和部署。

    鉴于这次经济普查具有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等特点,《通知》要求全州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

    《通知》要求县、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建立普查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对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同时要求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确保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关于普查所需经费,《通知》指出,各县市要把经济普查经费分三年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确保普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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