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8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长政发[2004]7号)。《通知》强调了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明确了经济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为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小明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景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易肇沅、市统计局局长叶恺钦、市计委副主任潘胜强任副组长,市编委办、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商贸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外经贸局、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文化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房产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市统计局等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张罗先兼任。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配合协调工作。明确普查所需经费分3年安排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并确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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