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郴政发〔2004〕5号)精神,全面组织和准备好第一次全县经济普查工作。5月25日,永兴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建国签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县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永政发〔2004〕12号),5月27日,永兴县召开了统计工作及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乡镇的乡镇长、统计员,县直副科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市驻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统计员共300余人。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五一主持,县统计局局长曹海波作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县长刘建国讲话。
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永兴县经济普查工作正式启动。会上,县统计局局长曹海波作了题为“夯实基础,真抓实干,全面完成统计和经济普查工作任务”的报告,报告分三个部分,一是全面回顾,客观总结,正确评价2003年的统计工作;二是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切实做好2004年的统计工作;三是狠抓落实,形成合力,确保第一次全县经济普查任务顺利完成。曹海波同志在报告中强调,全国开展的第一次经济普查,是新世纪开展的第一次重大的综合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新世纪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迎来的一次重大战役。全县上下务必统一思想、务必强化领导、务必加强协调、务必缜密组织,坚决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全县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作为今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县长刘建国在讲话中强调,各乡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经济普查,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中心任务来落实,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加大领导力度,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建经济普查办公室,抽调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作风过硬、组织协调能力突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专门负责经济普查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按照普查工作要求,狠抓落实。要层层签定工作目标责任状,把普查工作内容、完成质量、责任要求和完成任务期限等,具体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哪个单位、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要追究哪个责任单位领导的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提供必要的普查经费,保证经济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对因经费不到位而影响工作开展和普查质量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会议期间,各乡镇的乡镇长向县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李五一递交了《永兴县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