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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出台县区经济普查年度考核评比办法

湖南省统计局         2004-08-05 07:58:01   

 

    为了促进经济普查工作的协调开展,确保普查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根据《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2004年度考核评比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具体实际,永州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制定了对县、区经济普查工作年度考核评比办法即《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2004年度考核评比办法》。《办法》要求县、区经普办按照市经普办所布置的工作项目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县、区的各项工作。

     
   
 

 ◎  华瑶族自治县制定第一次经济普查方案出台 (08-04)

 ◎  江华瑶族自治县职责明确,抓紧做好基本单位清查工作 (08-04)

 ◎  芝山区召开第一次全区经济普查工作会 (08-04)

 ◎  江华瑶族自治县狠抓乡镇普查领导小组的组建工作 (08-02)

 ◎  永州市近期经普准备工作进展顺利 (07-30)

 ◎  祁阳县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会议再次召开 (07-29)

 ◎  祁阳县召开经济普查成员单位座谈会 (07-29)

 ◎  永州市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报道经济普查“两会”精神 (07-21)

 ◎  永州市拉开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社会宣传活动序幕 (07-21)

 ◎  永州市召开第一次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和宣传工作会议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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