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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迅速部署大中型企业的单位清查和经济普查宣传周工作

湖南省统计局         2004-09-07 09:00:19   

 

    为推进株洲市经济普查与区域统计的并轨实施,坚决贯彻国家关于经济普查实行“在地普查”的原则,9月3日,株洲市经济普查办召开了大中型工业企业的单位清查工作会议。全市51家大中型企业统计负责人和各区经普办人员到会参加了会议,会上认真学习了有关大中型工业企业如何开展经济普查的相关规定,并下发了株经普办[2004]11号《关于切实做好大中型企业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的通知》,株洲市经济普查办就近期要开展的经济单位清查和清查宣传周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和布置。

    1、通知要求各大中型企业要切实做好单位清查工作,要按照“在地普查”的原则,积极完成所在地普查机构下达的普查任务,配合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工作步骤,按质按量做好清查工作。

    2、要求各大中型企业要对本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的所有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以“区”为界进行逐一清查。对于跨区的单位,企业总部要负责督促落实清查情况,责成所属的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向当地经普办报送清查表。

    3、为了进一步落实此次单位清查宣传周活动,会议要求各大中型企业要在各单位范围内利用横幅、宣传标语和厨窗等形式广泛宣传经济普查工作,有条件的企业至少要出动一次宣传车,在人口密集的地方进行经济普查的宣传。

    会后,各大中型企业分别与所在地区经普办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进一步疏通和衔接了工作,加强了联系,他们纷纷表示会积极主动配合区经普办的各项工作,为圆满完成经济普查工作努力工作。
至此,株洲市的经济普查前期的单位清查工作已落实到了不同层次的普查机构,一张立体式的全方位的单位清查网已全面铺开,一场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普查宣传战即将响起。

     
   
 

 ◎  株洲市经普办向各县(市)、区派出经济普查指导组 (09-07)

 ◎  株洲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黄兰香到市经普办现场办公 (09-07)

 ◎  株洲市石峰区召开全区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会议 (09-07)

 ◎  株洲市芦淞区建宁乡经济普查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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