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月底,湘乡市22个乡镇办事处和抽条单位的经济普查调查表全部报送到了市普查办公室。普查单位之所以如此配合经济普查,与该市统计局有效进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宣传教育的作用是分不开的。
为了使普查对象积极配合各级普查机构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该局印发两个“条例”5000份,发动乡镇、部门在城区、集镇、超市、市场等人口密集地区悬挂依法普查、如实统计等内容的横幅300多幅;在全市经济普查的有关会议上通报近两年查处的几起有代表性的虚报、瞒报、不履行统计义务的统计违法案件,敲响统计违法必究的警钟;对不配合经济普查的10多个单位进行重点跟踪管理,并按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程序分别发送了“统计报表催报通知书”,使其认识拒报、迟报经济普查报表的法律责任。
湘乡市统计局在经济普查中有效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所产生的社会效应,引起了该市政府的关注,常务副市长朱红兵称赞说:“统计局从运用统计法律、法规入手,协调统计关系,提高统计工作能力的做法值得各部门借鉴。”
[湘潭市经普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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