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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永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进行质量检查。通知认为:当前,我市经济普查工作已经进入审核、录入阶段。为确保经济普查工作质量,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市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意见,市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于2月24日-28日,分六个小组对各县区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检查。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主要检查各县区经济普查中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入户登记、审核和录入情况。重点检查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工业、交通邮电、限额以上商业、限额以下商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的填报情况。每个县区检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2家、交通邮电、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限额以下住宿餐饮企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服务业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各1家;抽查城关镇的一个社区或者一条街道,乡镇的一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检查核对(以上企业可以包含在内)。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核对等办法。走访所抽中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交通邮电、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商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以及所抽中的城关镇社区或者街道,乡镇的行政村的普查对象,对普查登记表进行一一核对。查普查对象是否盖章或签字认可(是否进行入户登记)、是否有普查对象(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漏登、普查登记表是否漏项(是否登记全面)、普查登记表中的指标是否符合实际和逻辑等。目前,质量检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永州市经普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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