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国家、省、市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认真检查、正确评估全县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把差错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炎陵县于日前率先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出《关于开展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的通知》,采取质量抽查的方式组织验收全县的经济普查数据。
炎陵县经普办按照省、市经普办有关规定,围绕正确检验、评估数据质量这一中心,组成质量抽查组,定于4月1—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活动,对全县15个乡镇、所有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抽查。抽查活动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的比例为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10%,个体经营户按照6%的比例抽取。检查的内容包括单位填报率、入户率和普查表填报质量。由各抽查组对各乡镇和被抽中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填报的法人单位表、产业活动单位表、个体户表进行细致的检查,并按照县经普办的统一规定,根据抽查结果计算出单位漏报率、单位虚报率、主要指标填报误差率、填报笔数综合差错率,写出抽查报告。最后,由县经普办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株洲市经普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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