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经济普查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为检查和评估全州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近日,湘西州普查办制定了《湘西自治州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实施办法》,成立了湘西州数据质量抽查领导小组。抽查组由州统计局局领导牵头、州普查办业务组成员以及抽调的部分政治性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县市普查办骨干共同组成。
抽查办法明确了经普数据质量抽查目的、数据质量抽查的组织实施、抽查内容和具体抽查方法,制定了《数据质量抽查表主要指标计算方法》、《数据录入质量抽查记录表》、《单位填报质量抽查记录表》《数据填报质量抽查记录表》、《数据质量抽查居(村)委会汇总表》和《数据质量抽查州县级汇总表》6张附表。
抽查首先采取分层随机整群抽样,以县市为总体,以城乡分层,以规定的抽查比例为总控目标进行抽查。城市层抽取一个社区(或社区内具有明显划分标志的区域),乡村层抽取一个村委会,抽中的居、村委会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作为抽查对象。然后对抽查对象分析,如单位未覆盖全部一套表,再使用简单随机抽样抽取未覆盖单位,直至覆盖全部一套表。定于5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对县市的质量抽查,抽查结束后,抽查组还将根据各县市抽查情况,写出抽查报告,抽查报告的有关数据作为评估全州经普数据质量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县市综合考核评比内容。
[湘西州经普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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