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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第一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省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 工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年末,我省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55万个,就业人员[1]272.66万人;工业个体经营户27.76万户,就业人员87.21万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1198个,占2.6%;集体企业5879个,占13.0%;私营企业33636个,占74.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75个,占0.8%;外商投资企业236个,占0.5%;其余类型企业4136个,占9.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19.8%;集体企业占10.5%;私营企业占46.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6%;外商投资企业占1.8%;其余类型企业占19.2%(详见表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0.69万个,制造业3.58万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0.28万个,分别占15.1%、78.7%和6.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中,采矿业占15.2%,制造业占79.5%,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5.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就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5.2%、13.3%和9.7%(详见表2)。

(二)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04年,工业企业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见表3。

(三)能源消费
2004年,分品种消费总量见表4。

(四)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4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4746.82亿元,负债合计2796.64亿元,所有者权益 [2] 合计1950.18亿元。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所有者权益占资产的比重,采矿业为52.2%,其中非金属开采业达到66.9%;制造业为42.3%,其中烟草制品业达到72.6%;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33.7%(详见表5)。

(五)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4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4218.29亿元,其中,采矿业占7.6%,制造业占83.7%,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8.7%。主营业务收入超过百亿元的行业有14个: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烟草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利润总额230.43亿元,其中,采矿业占14.1%,制造业占79.8%,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6.1%。利润总额超过10亿元的行业有8个: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烟草制品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详见表6)。

2004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占全省比重超过10%的市有2个:长沙占24.2%、岳阳占14.9%。工业企业利润总额中,超过20亿元的市分别是:长沙、郴州、常德、株洲。
(六)企业科技活动
2004年,在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3]中开展科技活动[4]的有1085个,占14.3%。在大中型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所占比重为48.8%,小型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占11.4%。在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中,一点一线地区(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郴州六市)占75.9%,其中长株潭(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占46.6%,张家界、怀化和湘西自治州三市(州)占4.6%,其他地区占19.5%,企业的科技活动主要集中于一点一线地区。
2004年,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投入科技活动经费56.7亿元,其中内部支出52.5亿元,外部支出4.2亿元。在内部支出中,用于新产品开发的经费17.7亿元,占33.7%。科技活动人员5.8万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3.1万人,占53.4%。
在科技活动经费投入中,代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为18.6亿元,投入强度[5]为0.53%。其中,大中型企业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15.8亿元,投入强度为0.72%。
分行业看,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超过1亿元的行业有7个: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投入强度在1%以上的行业有5个: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详见表7)。

分地区看,一点一线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占全省的81.6%,其中长株潭占70%,张家界、怀化和湘西自治州3市(州)占1.5%,其他地区占16.9%。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超过2亿元的是:长沙,湘潭和株洲。
2004年,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新产品[6]产值482.2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13.2%。全年专利申请量为1719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745件,占43.3%。企业技术改造经费支出99.8亿元,技术引进经费支出6.7亿元,消化吸收经费支出1.4亿元。
二、建筑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 年末,我省共有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3003个,就业人员122.71万人;建筑业个体经营户3.05万户,就业人员20.21 万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 356个,占11.8 %;集体企业 615个,占20.5 %;私营企业809个,占26.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1个,占 0.4 %;外商投资企业2个,占 0.1%。其余类型企业1210个,占40.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22.9%,集体企业占18.4%,私营企业占11.4%,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占31.3%,其余类型企业占16.0%(详见表 8 )。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67.5 %;建筑安装业占12.7 %;建筑装饰业占 13.7 %;其他建筑业占6.1 %。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 89.8 %;建筑安装业占7%;建筑装饰业占1.5 %;其他建筑业占 1.7 %(详见表9 )。

(二)建筑业总产值
2004年,我省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 1061.41 亿元。其中,资质内企业[7]1034.53 亿元,资质外企业完成26.88亿元。非建筑业企业法人附营的建筑业产业活动单位经营收入11.37亿元。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90.7%;建筑安装业占7.4 %;建筑装饰业占1.1%;其他建筑业占0.8%(详见表10)。

(三)房屋建筑面积及竣工价值
2004年,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8]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2522.96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 6250.67万平方米,竣工价值439.91亿元。按用途分房屋建筑完成情况(详见表11)。

(四)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4 年末,我省建筑业企业的资产合计为782.26亿元,负债合计为 446.36亿元。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35.90亿元,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率为 57.1%(详见表12)。

(五)工程结算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4年,我省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工程结算收入985.51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90.5 %,建筑安装业占7.2%,建筑装饰业占1.3 %,其他建筑业占1%;利润总额 27.13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 87.6%,建筑安装业占8.2%,建筑装饰业占1.6%,其他建筑业占2.6%(详见表13)。

注释:
[1]就业人员:是指2004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就业人员。未包括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未满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的人员;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的人员;在城镇、农村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如:保姆、家教等。
[2]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即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投资者最初投入实际到位资产以及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是指全部国有工业企业法人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法人。
[4]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是指有组织地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并有相应经费支出的企业。
[5]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是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与销售收入之比。
[6]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开发研制,但尚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投产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7]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是指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1年第87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资质外建筑业企业指虽然没有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实际从事建筑生产经营活动建筑业企业。
[8]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是指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可以承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不包括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