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掌握益阳市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根据国务院、湖南省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就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两年的共同努力,全市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和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已经完成。益阳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益阳市统计局将分三次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现将
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4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0583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4214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2142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375个,其他法人单位3852个。产业活动单位15297个,其中,第二产业3228个,第三产业12069个。个体经营户116857户,其中,第二产业18100户,第三产业98757户(详见表1)。

与2001年第二次全市基本单位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企业法人单位数减少了2520个,减少了37.4%。其中,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386个,减少79个,下降17.0%;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共710个,减少1000个,下降58.5%;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298个,增加78个,增长35.5%;私营企业2674个,减少497个,减少15.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39个,减少5个,减少11.4%(详见表2)。

分区县市看,拥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较多的是赫山、桃江、安化。个体经营户较多的是赫山、南县、桃江(详见表3)。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2810个,占18.4%;批发和零售业680个,占4.4%;教育1768个,占11.6%;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744个,占4.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6695个,占43.7%。以上五个行业合计占83%(详见表4)。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四个行业是:工业16811户,占个体经营户总数的14.4%;交通运输业19407户,占16.6%;批发和零售业51385户,占44.0%;住宿和餐饮业7252户,占6.2%(详见表5)。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市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数为599354人。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255873人,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343481人。在就业人员中,单位就业人员386467人,占64.5%;个体经营人员212887人,占35.5%。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134553人,占34.8%。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制造业119725人,占31.0%;建筑业45682人,占11.8%;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85719人,占22.2%;教育45894人,占11.9%;批发和零售业14725人,占3.8%(详见表6)。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2%、6.9%、18.8%、35.9%和38.2%。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6.0%、45.8%和48.2%。在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占2.3%、8.8%、32.1%和56.8%(详见表7)。

三、企业实收资本
2004年,全市第二、三产业4214个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为97.37亿元,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由国家投入的资本29.05亿元,占29.8%;集体投入的资本9.07亿元,占9.3%;法人投入的资本21.28亿元,占21.9%;个人投入的资本33.57亿元,占34.5%;港澳台投入的资本1.68亿元,占1.7%;外商投入的资本2.72亿元,占2.8%。
四、普查数据质量情况
湖南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分层随机等距整群抽样方法,对益阳市的2个县的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共抽查2个普查小区的119家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抽查比例约为7.8‰),个体经营户1622户(抽查比例约为13.9‰),抽查汇总结果,数据填报综合错差率为4.0‰,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⑴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⑵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⑶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在有关部门登记为法人,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作为产业活动单位普查,或并入上一级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且具备以下条件:⑴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⑵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⑶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包括:⑴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⑵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⑶没有领取执照或证书,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3]就业人员:是指2004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就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就业人员。
[4]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