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现场)
12月27日下午,湖南省召开全省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负责人,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分管经济普查的领导,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政府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马勇传达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省政府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于幼军到会讲话。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的领导同志就部门如何配合经济普查工作作了发言。
 于幼军在会上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曾培炎副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强调: 一、要按照依法普查的要求,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强化责任意识,各级政府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作为普查数据的第一责任人,要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个中心,对普查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阶段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普查质量,使普查数据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二、各级宣传部门,要负责组织和督促各级新闻单位,按照具体的工作计划,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新闻媒体要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以及普查对象的责任、义务,消除普查对象的顾虑。 三、普查即将进入关键性的登记阶段,时间十分紧迫,任务非常艰巨。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广大普查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急行动起来,迅速进入实战状态,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经济普查全面、准确、及时,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地完成好各项任务。
 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妙和主持,他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为经济普查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普查人员的积极性,对普查人员必要的补助要给予保障。普查登记阶段,对经济普查必需的人员、经费、物资设备要尽力支持,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主会场与分会场)

(与会代表)
省政府还要求各县市区将电视电话会议接到乡镇,组织广大普查人员收听收看。
[省经普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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