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是指导统计部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政法处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省政府的文件,大家一致认为要认真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要进一步切实全面系统地做好统计法制各项工作。
一、加强统计法宣传,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统计法治意识
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要广泛开展统计普法教育。今年我们将以统计法宣传为重点,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面向不同的层面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树立统计法制意识。
一是做好面向领导的统计法宣传。一方面要认真做好把统计法知识列入各级行政学院培训学习内容的工作。另一方面我们正与省司法厅协商,争取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湖南省"五五"普法读本》的内容。
二是做好对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宣传。结合国家统计执法换证,在年内举办系统内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班,举办系统外统计普法骨干暨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班。提高统计工作负责人和统计普法骨干的统计法治素质和能力。
三是做好面向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宣传。继续办好湖南统计法制园地专栏,发挥新闻媒体宣传统计法制的优势,推行统计法进社区活动,在繁华地区设立统计法宣传牌、宣传橱窗,开展统计法咨询、展览、资料发放等活动,配合农业普查、县域经济考核等重要的统计活动,开展全方位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使统计法落实在实际的统计工作中,在统计人员中倡导阳光统计、真实统计,提高统计数据公信度。
二、抓好统计执法和曝光统计违法案件工作,维护统计法的权威
一是要认真抓好统计监审,促进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由局党组成员带队,目前已对5个市州统计工作进行了监审,我们将尽快完成监审报告和反馈意见的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促进统计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强化统计职能。
二是要加强统计执法,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3月省统计局已经会同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依法治省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统计法》和《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我们已经制定了今年详细的执法检查规划,将分期分批,对教育、卫生、投资、工业等重点部门和考核统计指标数据进行统计检查,对第一批16个单位(教育系统)的检查工作已经启动,全年检查单位不少于40个。市州、县市区统计局正在按年初全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开展检查。我们将经常加强对全省统计执法工作的调度、检查。
三是要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对查出的统计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该给予行政处罚的要给予行政处罚,并坚决依法追究统计违法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要在追究统计违法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上有实质性突破。
四是继续抓好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工作。今年我们将继续做好典型统计违反案件的曝光工作,初步定于6月底以前向社会曝光一批统计违法案件,维护《统计法》的尊严,维护真实、独立的政府统计形象。
三、严格执行统计法,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统计环境
宣传统计法,贯彻统计法,将统计执法与统计工作、统计建设、特别是重大统计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专业处室的配合,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统计环境。
一是要为农业普查、定期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法制服务。依法查处农业普查和其他统计调查中出现的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秩序,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
二是督促基层做好基础建设工作。省政府文件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和企业事业组织统计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我们在今年的执法检查和统计监审工作中,已经将检查单位的基础建设工作纳入检查内容。对单位统计的相关机构或人员配置、履行准确、及时上报统计资料的义务、原始统计记录、台帐以及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等管理制度进行检查。
三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行统计代理制。省政府文件要求:小型企业可以委托统计代理中介机构代理统计。统计代理制已经在部分市县进行,我们将在年内争取与工商、民政等部门联合制订《湖南省统计代理办法》。交流、推广省内外统计代理的做法和经验,按照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原则,支持开展多形式、多方式的统计代理工作。
[政策法规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