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在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征程上,湖南不断调整奋斗目标,不断实现新的突破,全省经济稳步增长,经济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区域经济结构不断得以调整和优化。
一、经济总量上升,经济实力增强
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南经济总量不断增长,经济实力显著增强。195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仅为21亿元,1978年达到150亿元,1993年突破1000亿元,2004年突破5000亿元,2008年首次跨越万亿元大关,为11156.64亿元,湖南经济进入“万亿俱乐部”。以1978年为基期,按可比价格计算,湖南先后于1987年、1995年、2003年实现GDP翻一番、二番、三番,翻第一番用了9年,年均增长8.6%;翻第二番用了8年,年均增长8.5%;翻第三番用了8年,年均增长9.5%。2008年湖南GDP为1978年的15.1倍,年均增长9.5%(见图1)。
图1 新中国成立以来部分年份湖南省GDP及其增长速度
二、经济结构优化,发展活力增强
(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长期以来,湖南经济一直以农业为主导,“小农经济”特点十分明显。1952年,湖南经济中三次产业结构为67.3∶12.3∶20.4。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展开,第二、三产业有所发展,湖南三次产业结构为54.2∶17.3∶28.5。随后湖南着重加强了对基础薄弱的工业建设的资金投入,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第二产业的占比不断上升。但是,1949—1978年间,湖南产业结构中第一产业占比一直较大,第二产业比重不大,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呈现明显的“一、二、三”特征。
改革开放以后,湖南产业结构逐步进入较高层次,经济增长质量有了明显改善。第一产业比重下降,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比重上升。1992年开始,第二产业比重稳步超过第一产业,三次产业格局由“一、二、三”变为“二、三、一”;1999年第三产业比重首次超过第二产业,三次产业格局呈现为“三、二、一”;2006年以来,湖南新型工业化的不断推进,第二产业比重开始反超第三产业,恢复了曾一度出现的“二、三、一”产业格局。三次产业结构由1978年的40.7∶40.7∶18.6调整为2008年的18∶44.2∶37.8,其中第一产业比重降低22.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提高3.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提高19.2个百分点。湖南产业结构已呈现出明显的“二、三、一”特征。从年度间的连续变化上观察,三次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变动规律互不相同。第一产业比重自改革初期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保持上升趋势,此后呈快速下降趋势;第二产业比重自改革初期到20世纪80年代末呈逐年下降趋势,1991年止降转升,近年来呈稳步上升趋势;第三产业比重自改革以来呈快速上升趋势,2003年达到波峰值,近两年来较为稳定且略有下降(见图2)。从三次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拉动来看,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的增长成为湖南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按可比价计算,在2008年GDP增长的12.8%中,有6.5个百分点来自第二产业的拉动,5.5个百分点来自第三产业,0.8个百分点来自第一产业,其中,工业拉动GDP增长6.0个百分点。
图2 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变化
按从业人员在三次产业中的分布衡量,新中国成立及改革开放以来,湖南产业结构的变化也十分明显。60年间,全社会从业人员总量增加了约2803万人。改革开放30年来,三次产业中第一产业减少近45万人,第二、三产业分别增加了近550万人和1100万人,这使三次产业在全社会从业人员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发生了巨大变化: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大幅度下降,由1978年的78.4%下降到2007年的44.9%,下降了33.5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1.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上升幅度较大,由1978年的8.2%上升到2007年的33.1%,上升了24.9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0.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有所上升,30年间上升8.6个百分点,上升幅度不大,2000年达到波峰值,比重为23.5%,自2001年起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开始超过第二产业。
(二)各种经济竞相增长
1949—1978年湖南省经济所有制结构以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占绝对主导地位。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1956年,党和政府在发展互助组的同时,试办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及开展高级合作化运动。1956年底,全省全民、集体及公私合营工业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93.5%,私营、个体及农民兼营的商品性手工业产值只占6.5%。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及合作化经济占92.7%,私营经济占7.3%。1956年以后,随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开展,湖南经济所有制结构更趋单一,公有制经济在所有制结构中占绝对支配地位,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文化大革命后的1978年。此时,湖南全部工业总产值中,全民所有制经济占75%,集体所有制经济占25%。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全民所有制经济占到93.3%,集体所有制经济占4.3%。改革开放以后,通过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湖南省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比例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所下降,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迅速上升,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呈现如下两个明显的特点。
一是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年下降,但其主体地位仍未改变。经过30年的发展,从改革开放初期公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绝对主导地位,比重逐年下降,经初步测算,在2008年湖南经济总量中,公有制经济占比为44%,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发生了显著变化。但从总体上看,在具有垄断性的基础产业部门(如铁路、民航、邮电通信、城市水电煤气等)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如科研、教育、国防、金融保险等),公有制经济仍占绝对优势和较强控制力。
二是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逐渐成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湖南省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壮大,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1978年湖南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约为6亿元,占GDP比重仅为4.1%,主要分布在居民服务业等极少数行业,在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之后,人们的观念和经济发展态势发生了巨大变化,1992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为20.8%,2005年非公有制经济占比达50.2%,首次超过公有制经济比重,2008年湖南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6252.27亿元,占比56%(见图3),同比增长14.4%,高于同期GDP增速1.6个百分点。
图3 所有制结构变化
(三)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湖南区域经济发展起步较晚,改革开放后,逐步在省内实施重点地区优先发展战略。20世纪90年代,我省提出了“一点一线”发展战略,通过“一点一线”辐射全省,推动全省整体发展。“一线”指沿京广铁路和京珠高速公路的6个市(岳阳、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郴州),“一点”指长沙。通过实施这一战略,使得“一点一线”地区的经济实力明显提高。2008年“一点一线”地区共实现生产总值7405.20亿元,占全省比重达66.4%,比1978年提高20.1个百分点。其中长沙市完成生产总值3000.98亿元,占全省比重达26.9%,比1978年提高15.4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湖南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扶持,确立我省在全国区域经济中的位置。2004年3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做出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后,从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做出的一个重大决策,给中部六省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2004年湖南主动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借此承接粤港澳地区的产业转移,把湖南最有优势的产业、最有效益的企业、最具潜力的市场向合作各方开放,扩大经济外向度。
在省内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方面,我省迈出了新的步伐,先后确定了长株潭、大湘西、环洞庭湖地区、湘南地区、“3+5”城市群等区域发展规划,各区域各有特色、竞相发展,形势喜人,2008年分别实现生产总值4565.31亿元、1203.72亿元、2666.71亿元、2326.83亿元和8760.51亿元,在全省占比分别达到40.9%、10.8%、23.9%、20.9%和78.5%。2007年底,长株潭城市群成为国家首批“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为了湖南经济新的增长极。
(湖南省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 执笔:彭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