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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县乡统计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

湖南省统计局         2007-05-28 16:08:36

 

    机构改革之后,县乡基层基础统计工作是我市最薄弱的环节。一是机构编制数的减少,四分之三的区县没有单设独立的统计机构;二是调整乡镇建制时没有统计工作位子,统计力量明显弱化;再加之基层统计工作条件差以及现行的统计方法制度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统计工作要求等等因素直接影响了统计源头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目前乡镇统计工作的基本特点是:无专职岗位,统计人员变动频繁;文化素质高、专业水平低;统计经费严重不足,基层统计难以到位;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滞后,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需要;农村基层条件差,统计工作不扎实。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虽然去年下发了张办发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各级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也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县乡统计工作特别是乡镇统计工作依然面临着重重困难,而其中统计数据质量问题更是目前统计工作的难点。
   
    一、县乡统计工作现状
   
    (一)县级统计机构没有单设,编制少。在2001年的机构改革中,区县编制委员会为了减少机构编制数,我市四个区县中有三个统计局取消单设(不占编制数)与其它单位合署办公,命名为发展计划统计局或发展计划物价局,行政和事业编制分别在原来基础上减少30%,在这种情况下,区县统计人员只能一人身兼数职,专业不能科学分工,基层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影响。
   
    (二)各乡镇统计站点建设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随之沉浮。九十年代初期,乡镇统计站建设比较完善,绝大部分乡镇均有牌子、印章和专兼职人员。90年代中期撤区并乡时,各区县编制委员会专门下发了成立乡镇统计站的文件,各乡镇政府也都配备了1人以上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可是,到1998年再次调整乡镇建制时统计的地位就已明显弱化,各区县委明确乡镇政府职能的文件中没有统计工作的位子,编制部门更没有下发相关文件设置乡镇政府统计机构。
   
    (三)统计人员队伍不稳定,持证上岗者少,新手多。乡镇工作条件艰苦,干部岗位轮换频繁,造成统计队伍不稳定。由于乡镇统计人员的工资、人事关系不属区县统计部门垂直统一管理,因此,各乡镇政府根据自身工作的需要,无章无序地随时更换兼职统计人员。据2003年调查,慈利县31个乡镇统计员中,统计工作年限在1年以下的有8人,5年以上的只有3人;永定区28个乡镇中有16个乡镇更换了统计人员,其中部分乡镇一年换了4人;武陵源区除张家界森林公园管理处有1个统计组外,其余两乡、两镇、一处均无统计机构,有的仅是1名随时可以变动的兼职统计人员,而这些人几乎都是没有专业知识,有的是刚参加工作的学生,没有实际工作经验,对自己所管理区域情况不熟悉,既没有评估本辖区经济数据水平的能力,更无法对村、居委会上报的生产及居民生活等经济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乡镇统计人员的频繁变动严重影响了乡镇统计工作的相互衔接和连续性,造成新老统计人员交接不清,统计资料丢失,统计数据前后衔接不上,数据质量难以保证,迟报、拒报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现象的产生影响了县级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四)无经费、压力大以及行政干预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县乡统计人员的工作热情。我市某县统计局现有在编人员13人,具体从事专业统计工作的仅有7人,据测评,表示不愿意从事统计工作的占3人,作为县级统计机构尚且如此,乡镇统计工作就更不用说了,该县31个乡镇统计员中有17人不愿从事统计工作,主要原因一是认为统计社会地位低,工作任务重;二是做事没经费,村一级不买帐,工作难开展;三是部分上级对数据不满意,干预统计数据现象时有发生,以致统计人员夹在中间活受罪,认为统计工作是费力不讨好的苦差事。

    (五)基层统计工作任务繁重,人手少。目前,我市区县级统计机构每个专业人员都要承担至少2个以上的专业统计任务,有的甚至承担4个以上的专业统计工作。他们既要搞好定期的各种月报、季报、年报统计,又要完成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样调查、普查等调查任务,还要撰写一定数量的统计调研分析,各种任务应接不暇。而乡镇统计站形式上看有牌子、有章子,但实际上一无编制,二无场所,三无专人,四无经费,形同虚设。由于乡镇统计人员多由乡镇党政办秘书兼任,其主要职责是办公室工作,上传下达,来人来访接待,处理日常内部事务,还有的身兼数职,几乎没有多少时间和精力从事统计工作,而各种统计调查任务越来越多,统计指标越来越细,一个人一年到头忙得团团转。如慈利县零阳镇有70个村居委会,每次年报表光抄写村名就要花几天时间,还要把几千个农业年报指标搞准确,不出现计算误差,实属不易,该镇统计员想起做年报,就心有余悸。县乡两级统计人员普遍处于超负荷的工作运转中。
   
    二、县乡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事业经费严重不足,基层统计工作难以到位。我市财政状况差,虽然是旅游城市,旅游收入占GDP的58%,可是旅游只能富民不能强市,规模企业效益不佳,全市两区两县均为贫困县,其中:国家级贫困县一个。县乡统计部门作为全额拨款单位,没有自身创收的项目,各项业务活动开支全靠财政拨款,由于各项统计事业经费严重不足,预算内经费难以及时到位,特别是各项抽样调查和普查工作任务到来后,县乡统计人员及街道居委会抽调的统计人员都没有领取过任何统计补贴。如我市一个县级统计部门,该县当年财政收入保"吃皇粮"的干部职工四项基本工资还缺1000万元,根本无法安排统计事业费,该统计局多次向县政府领导汇报,才勉强解决省级贫困扶持县农调网点监测专项经费5万元,而包括办公费在内的其他事业费一分没给。全局包含干部职工自筹工资、办公费等方面的经费缺口每年在20万元左右。而乡镇统计受经费制约的境况更糟,该县31个乡镇累计净负债约1亿元,平均每个乡在300万元左右,多的高达1000万元以上。这些落后的乡镇统计人员连报送报表的差旅费、误工补贴、电话费也不能保证。由于经费的短缺,给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二)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滞后,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县乡农村经济发展的多元化,要求统计工作做相应的变化,然而,多年来,农村统计制度一成不变(上报时间、报表内容、填报方法) ,农业是一个受自然影响大的行业,因自然灾害和农民生产趋向而改种、弃种的现象时有发生,而报表却不变。如春夏播种面积和全年播种面积调查表,上半年报的数字,下半年不得做任何改动,而基层的情况有时却有很大的出入。这既不能反映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进度,更凸现出统计制度和统计报表呆板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三)县乡统计抗干扰能力弱,数据质量不高。县乡统计部门在业务上受上级指导,在人、财、物上归地方管理,因此其工作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地方领导,俗话说,"端谁饭碗,听谁使唤"。县乡统计部门既然端了这饭碗,要想摆脱当地领导的控制,的确很难。同时,少数统计人员原则性不强,作风飘浮,不开展深入调查研究,而是闭门造车,或随领导意图填报报表,或是按年初计划任务数填报,如此种种统计违法现象,大大降低了统计数据质量,严重损害了统计数字应有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统计执法举步维艰,法律意识亟待提高。《统计法》虽然赋予统计部门行使执法权力,但由于先天不足和自身缺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人将其形象地比喻成"水法"。长期困扰县乡统计部门的制约因素只要存在一天,这种现象就一天得不到根本解决。一是统计业务线长面广,应付日常工作就显力不从心,统计执法力量更是严重不足。二是以保护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名,地方行政时有干预,有力无处使也使不得;三是查处违法案件阻力大,执法环境差。由于统计社会地位较低,统计强制执法过程中,协助执法的同级专职执法部门支持统计执法的力度不够。四是《统计法》对行政机关的执法几乎没有制约。由于《统计法》规定只能对企事业单位进行罚款,而行政机关不在此列,因此,对乡镇政府等行政单位的执法检查,往往是例行公事,走走过场而已。
   
    (五)统计数据处理手段落后,信息化建设进展缓慢。目前,全市94个乡镇统计站全部都是使用原始的算盘和计算器等手工计算工具,乡镇统计站没有配备计算机,统计手段落后,工作量大,效率低,也跟不上网络时代发展的步伐,很难适应形势的需要。
   
    三、对策与建议
   
    (一)稳定统计队伍,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统计数据的准确与否主要决定于源头数据,而源头数据的准确与否主要决定于统计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所以,各级政府领导要高度重视基层统计队伍建设。首先要稳定统计队伍。严格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基层统计人员变动必须征得统计管理部门的同意,统计员必须持证上岗,统计员不得随意变动。其次是抓好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统计工作、统计知识一年一小变,几年一大变。要搞好基层统计工作,必须抓基层统计员培训,从提高基层统计员素质,来达到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目的。
   
    (二)加大统计投入,确保统计工作正常进行。乡镇统计面广,任务重,没有足够的工作经费作保证,工作的成果就难免出现偏差,特别是大型的普查活动,区县财政从来没有解决过经费,完全由乡镇政府自行解决,普查工作任务也是自己想办法完成,可想而知,工作质量有多少可信度。建议国家、省局对落后区县的统计事业费进行倾斜,逐步解决乡镇统计网络建设经费,减轻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负担,减少统计误差,提高工作效率。
   
    (三)提高统计地位,改善统计待遇。统计工作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越来越显得重要和突出,正确及时的决策需要相关的准确的统计数据和统计调研分析,随着对"三农"问题的全面重视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统计工作应摆在新的位置,解决好统计人员的工作,生活待遇,关心基层统计人员是提高基层统计质量的关键,特别是基层统计岗位津贴,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考虑及时解决。
   
    (四)加强统计执法,杜绝统计腐败。《统计法》颁布实施多年且多年来不断修改完善,但农村却是《统计法》执行的真空地带,由于《统计法》的局限(行政单位不执行经济制栽)和统计局经费短缺(统计局无车、车旅费难报)使得农村基层统计有法不依、违法难究、执法不严。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统计执法是保证统计质量的根本,加强统计执法,杜绝基层统计水份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
   
    (五)对县乡统计部门实行垂直管理、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一律上划,县级统计机构实行省级垂直管理。乡镇设置独立的统计工作站,核定1-2名人员编制,列入区县级全额预算,编制、人员、经费归口县统计局管理,这样乡镇统计站有名无实的现状就会变成名符其实。地方政府干扰统计数字、基层统计人员地位、待遇差的问题就会得到有效解决。
   
    (六)加强县乡统计队伍建设。一是要强化基层统计人员配置条件;二是要建立统计人才流动机制,列入竞争机制,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三是明确待遇,提高统计工作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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