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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迫在眉睫

湖南省统计局         2007-05-28 16:08:36

 

    平江县地处湘、鄂、赣三省交界,属于"老、边、山、穷"地区,全县面积4125平方公里,70%是山地,全县辖27个乡镇,778个村,人口100万。近年来,县统计局在省、市统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提高统计产品质量和效益中心,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使统计工作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审视过去,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出现亮点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一个传统话题,又是一个热门话题。"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统计的着重点在于基层,统计的生命力在于基础。因此,近年来,我们抓住契机,奋力拼搏,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出现了众多亮点,概括起来主要是"三有":

    (一)争取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有位"。过去,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处于可有可无、不重不轻的位置。多数人认为,统计工作是"数字汇总加加减减,增长幅度乘乘除除"。特别是机构改革期间,曾一度出现淡化统计意识,软化统计机构,弱化统计队伍的倾向。对此,县统计局"一班人"多请示,勤汇报,主动争取党政领导重视,确保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有位"。 一是勤汇报。近年来县委常委2次集体听取统计工作汇报,县政府常务会议3次听取统计工作汇报,县人大2次听取统计执法情况汇报。县委书记徐新启同志在听取汇报后指出:"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是监督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是考核干部业绩的重要依据。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二是加强行政管理。2003年,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平办发[2003]106号)文件。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设立配备乡镇统计机构与人员的通知》(平组通[2003]8号)文件;三是稳定统计队伍。27个乡镇全部设立统计站,乡镇统计站长由县委组织部发文任命,乡镇统计员每月享受20元岗位津贴。以文件形式明确乡镇统计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变动的,必须征得统计部门同意;四是注重培训。利用统计执法检查等机会,责令基层单位无统计证上岗者参加统一培训考试,有证上岗者继续教育培训。去年全县已有70名基层统计人员报名参加全省统一培训考试,是历年最多的一年。有30名有证上岗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同时,对每个专业统计都结合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的布置组织业务培训,从而确保在岗统计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业务培训一次。仅去年就专门举办了2期乡镇长和乡镇统计员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五是改善条件。县财政在比较拮据的情况下,每年拨款30万元人头办公经费,年底根据情况,再追加3-4万元。去年,通过县财政挤一点,向上级争取一点,共筹集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改善办公条件。新配备办公室10间、会议室2间、档案室2间、活动室1间,全部装饰一新。同时购进小车一辆,空调11台。同时,本着"高起点、高标准、强化服务、系统配套"原则,制定了《平江县统计信息化建设"九·五"规划》。淘汰了以前的老机型386/486微机,更换了新机型,现有微机8台,针式宽行打印机6台,彩色喷墨打印机2台,建成了连接各办公室的局域网,大大缓解了"人机"矛盾,极大地提高了计算机硬件水平。软件方面,以前的DOS操作系统全部升级为Windows操作系统,Sarp3.1系统升级为Sarp2000/2002,并实行了宽带上网。目前,正根据市局要求和本局实际,着手建立"平江县统计系统计算机网络工程",该工程包括2004年底前建成县统计信息网站,2005年前建成县统计信息数据库,以及进行应用软件开发等部分。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措施落实,我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真正做到了"有位":

    (二)主动服务,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近年来,我们利用统计资料优势,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围绕经济建设、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优质服务。一是定期对外公布统计资料。我们坚持每月上旬编印《统计快报》,向县级领导和经济管理部门提供全县月度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每年4月上旬公布《年度统计公报》,发行《统计年鉴》。从去年起,我们又开展了季度到乡镇的主要经济指标通报工作。去年4月,我们申请县委政府"两办"下发了《关于定期公开通报乡镇主要经济指标的通知》,通过《平江电视台》、《平江报》等新闻媒体,公布每季度到乡镇主要经济指标内容,使通报更加完善。二是为各级领导和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每年市委组织部来我县考察县级班子,县统计局都要及时提供有关统计资料,保证考察活动顺利进行。每年为《政府工作报告》提供大量依据,为县防汛工程规划提供主要数据。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来有50余个单位要求我局提供统计数据资料110余次。受到领导表扬和社会好评。三是积极开展统计调查研究。为适应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我们充分发挥统计整体功能,积极拓宽统计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思路,抓住国民经济运行态势,结合县情,围绕全县农业、工业、三产业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去年来,我们进行了12次专题调查,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并及时进行评定、测算,为县级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四是认真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我们特别注意将指标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把数字提高到定性分析的层面上。及时、全面反映全县经济发展情况,准确地对全县经济进行监测和预警。去年全局共撰写分析文章22篇,今年来撰写分析文章21篇,其中李辉言局长的《上半年平江县经济形势前瞻》被定为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下半年工作的重要依据资料。两名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合写的《化解投资压力,实现经济平稳增长》被县政府内刊《平江经济》刊发。五是搞好部门协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日益复杂而庞大的统计调查对象,单靠我们统计部门唱独角戏,确实力不从心。为此,我们注意发挥部门行政优势来保证统计数据质量。从去年起,我们与计划物价局、工业局、乡企局等部门单位建立工作联系,确定如实报表为基层起报单位首要工作任务。如针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难掌握,报表难收集的状况,我们与计划物价局、工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暨统计年报审核的通知》,要求各项目单位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必须先到统计部门办理新开工登记,明确统计负责人,向他们讲清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及时督促他们上报。这些措施的实施,较好地保证了源头数据的准确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同时,县局机关统计人员对情况异常的单位、起幅较大的指标都进行实地调查。企业开工、项目上马、农产品收割、加工等,统计员都要到实地论证调查。对点多面广、统计难度大的行业和产业采用抽样调查方法,用抽样调查结果验证层层上报的结果,互为补充,相得益彰。

    (三)依法治统,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有威"。县里成立了依法治统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陈文林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曾永发同志任副组长,每年都坚持"三个一":即组织一次统计法规学习,召开一个统计执法工作会议,进行一次统计执法检查。具体从三个方面加大力度,促进统计法制建设。一是大力宣传统计法规。去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二十周年,我们借此机会,掀起了学习《统计法》的高潮,全县共办宣传专栏132个,悬挂宣传标语210条,以乡镇、县直局以上单位办培训班130个,利用电视台讲解统计法规专题报道3次,组织210个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参加"四·五"统计普法学习。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规意识。二是加强了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统计执法局长亲自抓,主管副局长具体抓,全员参与的统计执法机制,进一步拓展工作职能,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加强对基层统计单位监管力度和对源头数据的监审力度,规定对基层单位迟报报表必须记录在案,摧报不报的单位依法查处,全局上下形成了良好的统计执法氛围。三是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按统计执法程序查处案件。去年来我们已查处违法案件24起,处罚12起,除少数案件还在审理外,大多数被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

    二、正视现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盲点

    近年来,我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虽然做出了较大成绩,但是,由于形势不断变化,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盲点",主要盲点在于乡镇统计站建设。平江是个农业大县,辖27个乡镇778个行政村,有90万农业人口,乡镇统计是全县统计工作的重头,统计站又是乡镇统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机构。1991年,我县按照《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全县13个区镇,58个乡镇均配备了综合统计员,建立了统计站,统一刻制了章子,挂了牌子,并制定了统计员的基本任务和职责范围。1995年乡镇体制变更,实行撤区并乡建镇,全县由原71个区、镇、乡合并为27个乡镇,统计站工作一度受挫,在县政府和县委组织部连续督促下得以恢复,以后一直勉强维持运行。县统计局曾组织对各乡镇统计基础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内容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统计报表质量、统计台帐、记录等基础工作,其结果不尽人意。统计站有名无实,形同虚设,全县没有一个乡镇单独设立统计站和设置专职统计员;统计人员身兼多职,办公条件不好,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统计业务不熟,导致统计报表质量不高,27个乡镇中从事统计工作10年以上的仅1人,5-10年的4人,2-5年的15人,2年以下的7人。

    乡镇统计站建站已10余年,其基础工作为何还如此薄弱?翻阅统计局机关的档案,我们发现,历年来县统计局为加强农村统计工作竭力鼓与呼,几乎每年都有关于加强农村统计工作的请示报告。县委、县政府对乡镇统计工作也是重视支持的,据不完全统计,从1981年至2003年县政府和县委组织部就农村统计工作下发过18个红头文件,其中有7个是关于乡镇统计站建设的。掩卷沉思,在这许多红头文件的运作之下,农村统计工作怎么没能得到加强?乡镇统计站怎么没能健康发展起来?其主要原因在于"四个不到位":

    (一)法律不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设置专职或者兼职的统计员。这就是说乡镇统计员设专职或兼职都符合法律规定,现在我县乡镇统计员全部由经管员兼任。1982年县委组织部确定由秘书兼任,以前曾有的乡镇安排计生专干、妇女主任、武装干事兼任,这一兼来兼去就把统计的位置兼没了。

    (二)认识不到位。不少乡镇领导认为,统计工作是上头的事,是县统计局的事,对乡镇本身没有多大作用,只要有个人应付一下就行;有的认为统计工作事情不多,搞完几张报表就了事;有的则认为,既然上头说统计工作重要,要设机构,配人员,上头就要增加编制,下拨经费。

    (三)工作不到位。乡镇统计员反映,本身经营管理有一份事,统计上又加一份事。有的身兼几职,还有办村任务,还要参加收上交、计划生育等突击活动,工作负担较重,没有时间去搞统计调查研究。少数责任心不强的统计员则把统计报表当作份外工作,马马虎虎,应付了事。统计的作用不能凸现,因而也就不能引起乡镇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四)管理不到位。由于统计员是由经管员兼任,其人事管理,工资费用等方面与统计局无隶属关系。统计局对乡镇统计员仅停留于布置统计报表和调查任务,对统计员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爱莫能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规定:乡镇统计员的调动,应当征得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同意。由于乡镇统计员既不受编也不受调,他们的工作调动根本不与统计局商量,有的乡镇统计员频繁变动,不能保持相对稳定。

    三、面向未来,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需要突出重点。

    统计工作是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目前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日新月异的信息时代,统计作为经济信息部门,再也不能延用过去旧的统计体制,旧的统计手段,而要坚持与时俱进,特别是在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方面与时俱进,为此,我们建议突出三个方面的重点:

    (一)加大政府基层统计机制的力度。统计工作近几年在报表制度、统计方法上作了一些改革,但是不管上面如何改革,无论是抽样调查还是重点调查,万变不离其宗,统计数据来源于基层是不能变的,而我们现在的统计机制是"头重脚轻根底浅",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上级统计机制的强大固然非常重要,上级作出这个调查方案,那个调查模式,一系列的具体调查任务布置下来,到了基层,担子就责无旁贷的落在一个人或半个人肩上,其工作任务的艰辛且不论,报表质量程度就更加难以保证,所以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改革乡镇统计机制是非常必要的。我们认为,基层统计人员是县级统计部门的工作基础,没有或削弱了这个基础,统计工作将步履维艰,所以乡镇要强化统计站,加强乡镇统计站改革,乡镇统计站要将所辖地的农业、乡镇企业、私营、个体企业统计报表任务统一负责起来,乡镇统计站的业务和人员直接受县统计局管理。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统计数据质量不受当地行政领导干预,二方面可以保证统计人员的业务和统计调查的时间和精力。基层各企业至少要配备一名专(兼)职的业务和人事统计人员,有条件的要分专业配备统计人员,劳资人事统计最好由人事干部担任。据我们在统计执法检查时发现,财会人员负责劳资人事统计时,习惯按会计口径统计劳动工资报酬,有的为了省事,干脆就填报职工档案工资,其中单位发的其他津补贴和临时工资就容易漏统。要保证基层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基层企业的主管单位应设立专职统计机构或岗位,负责管理下属企业的统计业务和人员,县统计部门直接与其主管单位统计衔接,便于统一管理。

    (二)加大业务培训和投入的力度。近几年上级对统计证上岗培训和统计继续教育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也作了一些努力。但是履盖面不广,还有不少统计人员没有取得统计证资格,主要原因是基层单位经费困难,尽管我们几番努力,但是确实有的单位连工资都很难发出,要花几百元钱供一个身兼多职或不稳定岗位的人员去学习是很困难的。统计业务培训一方面是基层单位应尽的职责,另一方面作为统计部门来说为自身培养专业人员,夯实业务基础,是统计部门应尽的义务和职责,上级主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少考虑或尽量不考虑经济效益,多考虑社会效益和工作效率,加大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方面的投入。另外,培训业务一定不能走过场,要认真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能持证上岗。县级统计部门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业务要作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可以建议基层单位换人,基层单位调换统计人员要真正征得统计部门的意见,这样对提高统计人员敬岗爱业、提升业务素质和保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都有一定好处。

    (三)加大统计宣传和执法的力度。要继续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方法,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力度和统计执法力度。基层统计工作薄弱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统计法律意识不强是个重要原因。统计检查是宣传、执行《统计法》的一种重要手段,我们在执法检查时,有的单位不重视统计工作,虚报瞒报统计数据,通过查处,才对《统计法》有了初步认识。所以加大《统计法》宣传和执法力度很有必要。特别是对那些新选拔上来的领导干部和新上岗的统计人员,在培训学习时一定要加上统计法规这一课,以增强他们的统计法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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