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成功加入世界关贸协定,我国经济开始全面与世界经济接轨,逐步融入到世界经济的大循环之中,在这种情况下,统计数据对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微观指导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要求和关注程度越来越高,统计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县、乡级统计是统计工作的基础,加强县、乡级统计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保证源头数据质量,已成为当前统计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我市县、乡级统计工作的状况
近几年来,我市在加强县、乡级统计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一是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全市召开的年度统计工作会议及布置重大的专项统计调查任务,都要请县(市)区政府分管统计或专项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在2002年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各县(市)区分管农业的县(市)区长、统计局长、市直农口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统计人员参加的农村统计工作会议,重点解决县、乡农村统计调查工作问题。市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到会讲话。这次会议对县级和乡级统计建设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部分解决了农村基层统计工作中一些具体问题。二是规范了基层单位工作程序。先后制定了统计系统内部管理制度、数据管理和人、财、物及党风廉政建设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三是加强了与部门的统计协调管理。2003年市统计局与市农口各局联合发文,对县级和乡镇统计工作做了一系列的规定,明确了乡镇和县级农口各部门的报表,必须通过各县(市)区政府统计机构评估认定后方可上报,避免了同类统计指标数出多门,互相矛盾的状况;四是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市农调队编印了《农村住户记帐调查实用手册》和《农村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发给了全市每个记帐户及每个村;五是市、县级每年都要进行基层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对统计工作好的和不好的单位和个人分别进行通报;六是健全县(市)区统计机构。特别在城市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中,充实了统计队伍,配备了统计人员。尽管我们在县、乡级统计基础工作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县、乡级统计工作面临着严竣挑战,乡镇及基层企业统计力量越来越薄弱,对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形成了威胁。当前,县、乡级统计建设主要有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乡级统计机构徒有虚名,工作正常运转难。前些年,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都先后发文,要求加强乡级统计工作,设立统计站、配备人员。随着农村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乡级"拆庙"减员首当其冲的是乡级统计站和统计员,我市186个乡镇、统计站基本处于名存实亡状况,既没有牌子和章子,也没有房子和票子,95%的乡级统计员是以其他多项工作为主的兼职统计员。在目标管理任务划分中统计工作是零头,统计人员疲于应付繁杂的其它工作之中,真正用于统计的时间没几天。
(二)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低,开展工作适应难。当前县、乡级统计队伍极不稳定,统计人员调换频繁。据调查,有的乡镇一年之内更换二、三个统计人员。而县级统计局担负农村统计的任务更重、待遇更差,有的单位农村统计人员几乎是一年一变动,有的正常报表忘记报、遇到上级催报或临时拉夫或应付了事。统计人员不能相对稳定,是统计人员专业素质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是统计人员业务培训不到位。尽管市、县两级或年中举办培训班或年末利用年报会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培训,由于业务经费少,培训时间短,培训人员不到位,有的单位根本就不派员参加统计培训和年报会,造成部分单位统计人员连最起码的平衡关系、逻辑关系、计量单位都出错。
(三)基层统计报表多,统计人员疲于奔命,数据统准难。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不准,直接关系到综合汇总部门的数据质量。当前县级统计局从事统计业务一般是7至10来人,有的每人担负1至3个专业。对上层布置的大量报表只能被动对付。乡级统计更是糟糕,他们填报年报表的基本方法是,一是将年报表发给各村,由村会计填报,不负责的村会计根本就不填报,甚至连报表都找不到;二是将村会计集中在乡镇一、两天,对照上年的报表现场填报;三是有的乡镇由统计员在往年报表数据的基础上根据领导的意图和目标管理的要求加加减减;四是有的乡镇往年的报表找不到,没有基数对比就信口胡言,拍着脑袋乱报一通。如此报表,上报的数据纵向横向不能比,与该地区的人口、耕地等基本情况根本不相符。
(四)统计业务经费少,工作正常开展难。目前,县、乡两级统计业务经费捉襟见肘,保证正常运转十分困难,统计人员的基本工资不能足额按时发放,有的统计调查项目不能开展,统计调查方法改革难以推行,办公设备不能更新。从农业统计看:县、乡级财政都没有安排专项经费,有的乡、村几元钱的报表费都出不起,开一天会吃一餐饭的钱都难以开支。从农村住户记帐调查看,记帐补贴仅是省里多年来没有增加的那点补贴,有的县财政给点少量补贴也是微不足道,住户记帐每月还是6-10元不等,周期性的记帐户轮换不能按时进行。
(五)统计岗位有"三苦",统计队伍稳定难。基层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是各级完成统计任务的基础。当前影响统计队伍稳定主要有三:一是统计工作辛苦,条件艰苦,生活清苦,越到基层,这种现象越严重,随着我国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人才流动的加快,加速了统计岗位优秀人员的流失;二是乡级政府机构改革,统计站被撤并,统计岗位被精减,现在一般由秘书兼任,而秘书人员的变动也是比较频繁的;三是基层企业体制的改革,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精简,统计人员首当其冲,因此企业统计工作一般都是兼任的多。
二、制约县、乡级统计工作顺利发展的主要原因
(一)在统计法制建设上,统计法律意识淡薄。《统计法》颁布二十余年,对于保证统计工作任务的完成起着重要作用。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相当严重。一是《统计法》在社会各界中的地位不高,法律约束力远不及会计、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法律法规;二是《统计法》明显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如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不可以罚款,使得一些领导人和行政机关轻视统计法律法规;三是县级统计机构对统计违法处罚不到位。碍于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县级统计机构对统计违法处罚力度轻,执行难度大,统计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四是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效果不明显,一些单位领导和社会公众不知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以至于统计违法尚不自知。《统计法》还没有真正在基层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在统计工作指导上,重视统计服务,忽视统计监督。《统计法》明确指出:统计工作的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当前,在高层统计部门指导思想上,重视统计调查分析和提供资料的多,经常强调的是向各级领导、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高质量的统计产品,实行最佳服务,以争取对统计部门和统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而对于怎样开展统计咨询和实行统计监督,高层统计部门都缺乏应有的研究,制定可操作性的办法和措施。近几年,市、县、乡统计咨询没有有效地开展起来,对于统计监督仅局限于几个经济指标的排队和对部分基层单位的统计执法检查上,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行政部门,基层个体私营单位,基本上丧失统计行政监督的约束力。在整个国民经济管理和社会发展中监督的力度不到位。
(三)在统计方法制度上,脱离基层的实际。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各级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成份、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么,统计方法制度应与之相适应,然而,近10年来,统计方法制度虽有改变,但变化不大,更难以适应基层统计工作。全面统计、重复统计、指标愈分愈细,统计报表铺天盖地,可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人转。要保证质量,谈何容易?比如在农村无论是经济体制还是生产方式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村统计由村会计兼任,乡镇合并后,大的乡镇30多个村,好几万人,交通通讯设备又落后,乡级政府只有一个身兼数职的秘书兼统计员,有的乡镇临时抓夫、面对上级党政各部门布置的几十种报表、几千个统计指标,其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只好拍着脑袋填报表,实在出于无奈。而在此情况下,上层统计部门制定的基层统计报表及统计指标仍然有增无减,指标体系基本保持计划经济时代那一套。从各级对统计资料的需要看:国家制定的基层统计报表制度,主要是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而地方政府所需的微观经济方面资料比较缺乏,如"三化"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等统计项目,几乎没有统一标准作依据。这样,又很难得到基层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统计工作在基层处境维艰。
(四)基层统计部门的社会地位低。统计部门属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统计产品越是上层越需要,对统计部门也就重视。在乡级因受管辖地域的限制,即使没有统计部门,乡级领导也可通过其他部门或途径获得辖区内的情况,乡级统计资料对乡级领导的作用无法显现,形成了有你不多无你不少,很难得到人、财、物的支持。在市、县级,统计的地位主要取决于领导对统计的认识和统计局的作为,决策型的领导较经验型领导对统计要重视得多,与时俱进的强有力统计局班子作为大,统计地位也相对较高。在社会各界大多数人眼里,统计既无权又无钱,是个又苦又累的"清水衙门",从而看不起统计部门,对统计部门布置的报表或上门调查不理不睬,布置的任务推三说四。在统计人员队伍中,也存在自卑感,尽管统计人员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地奉献,但得到的政治经济待遇"低人一等",使统计岗位上的人员心理失衡。能走则走,不能走的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工作积极性被遏制。
三、加强县、乡统计基础建设的对策
(一)强化统计法制观念,坚持依法统计。一是要加大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统计法律意识;二是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坚持实事求是,排除干扰,恪守统计职业道德,依法统计;三是加强统计违法的查处力度,综合采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统计违法成本,使弄虚作假的违法者付出代价;四是建立一支强有力的铁面无私的统计执法队伍,选派既懂法律又懂统计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统计执法队伍;四是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建议修改统计法律法规中不适应统计工作开展,不切实际且难以操作的条款。
(二)运用行政措施,改进县、乡统计管理体制。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对乡镇统计管理体制也要实行相应的改革。从发展趋势看,乡级统计职能是不可缺少的,必需抓住机遇探索县、乡统计管理体制的新路子。一是建议以省政府名义下发文件,从乡镇现有编制中,确定一名专职统计员,并解决人员及业务经费。二是在县级统计部门建立一支经济调查队,明确县统计局与经济调查队的职责,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开展日常性的统计管理监督,组织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的核算及周期性的普查,规模以上工商企业的统计调查。经济调查队主要职责是负责规模以下工商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三农"及社会发展等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
(三)积极推进统计方法制度的改革。统计方法制度改革重点,一是减少全面报表;二是要精减统计调查指标;三是上层统计机构扩大统计资料来源渠道。对县、乡级政府不需要的而上层需要的统计资料;可从周期性的普查、国家调查队、政府有关部门的资料中获得;四是各级统计部门内部各专业之间的报表避免重复;五是要增加地方政府进行微观指导方面的统计信息,尽快制定"三化"建设,全面小康建设等社会发展方面的统计指标。
(四)利用法律手段,加强统计监督。统计监督是统计法赋予统计部门的重要任务。统计监督不仅局限在统计执法检查上,要拓宽监督的范围和领域。要强化统计部门统计数据管理的权威性,市、县政府对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必须列入统计监督范围,通过统计部门评估认定后方可使用或公布,通过统计监督来提高统计部门的地位。上层统计部门依据统计法律法规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出台有关统计监督的实施办法,便于各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据可依。
(五)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多为基层解决一些具体问题。统计上下是一家,上级统计机构要支持下级统计机构的工作,把服务的重心移到基层,多为基层争取政策,解决基层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统计机构都要支持统计人员的工作,关心统计人员的生活,从人财物方面确保统计工作正常运转。要增加对统计工作的投入,各项统计业务经费应随着物价的上涨和经费的增加而相应地增长。对一些办公用房紧张,办公设备缺乏的县级统计机构,要给予一定的经费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