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统计局党组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工作规划》和湖南省委《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了统计工作实际,从“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和制度建设”、“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深入推进统计行风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五个方面明确提出了任务、要求和完成任务的时限。湖南省统计局将通过今后五年的扎实工作,初步建立切实有效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具有统计部门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意见》的出台,为确保省统计局顺利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目标提供了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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