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学习宣传贯彻好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长沙市统计局根据省、市法制宣传教育第5个五年规划的要求,于今年12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统计法》大型宣传活动。其间,市统计局和各区、县(市)、高新区统计局上下联动、科学决策、大胆创新,结合各自实际频频出新招,宣传活动异彩纷呈,成效显现。
一是文件先行。11月初,长沙市人大财经委员会、长沙市统计局就联合发文,转发《湖南省人大财经委员会、湖南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的通知 (长人财经[2009]1号);紧接着,长沙市统计局办公室专题发文《关于开展2009年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长统办[2009]65号)。
二是领导挂帅。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芮英姿,主管法规工作总统计师胡建中相继于各宣传日,率市统计局法规处的同志莅临各宣传点巡查、指导;各区、县(市)、高新区统计局局长、主管副局长亲临各宣传点和社区现场督导。
三是上下联动。市统计局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家”和市政府各主要场所张贴宣传画,启动大型电子宣传屏;各区、县(市)、高新区统计局则在宣传日在各自繁华闹区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街道、社区、村镇结合各地实际,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形式向路人宣讲普及《统计法》知识。
四是规模空前。为在全市营造“依法统计,诚实统计,从我做起”的宣传主题,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新《统计法》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主要内容,以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为主要宣传对象的持续宣传教育氛围,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改善统计工作环境提供良好的法律宣传保障。全市相继在不同宣传日、分别在汽车西站恒生超市广场、浏阳比一比超市广场、金盆岭韩国街、烈士公园南大门、五一路绿化广场、东塘友谊商城广场、望城县政府广场、宁乡县紫金广场、长沙县星沙通程广场、高新区麓谷广场进行现场统计法律知识抢答、大幅宣传喷绘、宣传展板、群众腰鼓队表演……。局长现场接受媒体共同采访。
五是成效显著。据不完全统计,全市10个宣传点,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万余份,新旧《统计法》之对比、新《统计法》知识问答、新《统计法》小知识近两万份,悬挂大型气球条幅100余条,大型拱门20余个,摆放宣传展板200余块,出动腰鼓队10余支。各街道、社区、村镇配合张贴宣传标语1万余张,举办宣传栏、黑板报600余期。
随着《统计法》大型宣传活动的不断深入,全社会参与和配合统计调查的意识得到加强。目前全市法制宣传旬活动正在向宣传月延伸。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 工业科]
[责编:邹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