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统计局“以提高工业统计基础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加大地区与国家工业增速衔接力度为重点”的工作部署,4月6日,省统计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全省工业生产和效益月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州统计局切实做好工业生产和效益月报工作。
《通知》对规范工业基层统计工作、企业基础数据的审核力度、月报综合数据的审核和分析、工业增长速度的评估、新建投产企业的审核认定工作、月报名录库的核定工作等6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据悉,该通知的下发是省统计局紧紧围绕“三个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基础数据质量控制,完善市州工业增加值增速评估办法的又一重大举措。
[供稿:工业统计处罗彬]
[责编:周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