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准确掌握工业经济发展面临的新情况,做好形势分析研判和运行监测调度,切实加强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与县市区、市直部门和“5115”工程企业之间的工作联系,及时解决新型工业化和“5115”工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近日,经株洲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建立株洲市新型工业化工作联系制度。
制度规定,各单位尽快设立工作制度联系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领导和专职部门,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新型工业化工作。
制度要求,为了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各单位要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的基层基础工作。
制度还强调,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的基层基础工作将纳入株洲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考核体系,分值为3分。
[供稿:株洲市统计局刘彦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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