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湘潭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要求,湘潭坚持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成效显著。
2012年,湘潭共淘汰焦炭、水泥、造纸、印染等五个行业落后生产线20条,淘汰设备全部拆除到位;关闭五小企业3家,节约标煤5.7万吨;对17家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5家企业的高能耗落后机电设备(产品)在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有效推动了全市能耗限额达标工作。同时,湘潭还积极引导和帮助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进行技改和转产升级。
2013年,湘潭将重点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热电联产、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项目改造工程,大力推进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此外,湘潭将积极督促重点耗能企业加强节能技术改造,突出抓好华菱湘钢、湘潭电化、中材水泥等企业的节能技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韶力电气、新昕通用电气等企业高效节能技术产品产业化项目建设,力争在淘汰落后产能上抓出新的成效。
[供稿:湘潭市统计局 余锐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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