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统计局处函〔2014〕14号文件精神,泸溪县统计局召开能源专业会议,就我县如何做好建立煤炭生产法人单位生产能力和组织结构数据库等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会议明确,要从三个方面规范建立煤炭生产法人单位数据库工作。
一是在数据采集上,着力抓好源头管理。联合发改、经信等经济管理部门,先期以问卷征询、季度座谈等方式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初步情况,再以走访摸底,实地调阅等方式,全面核实泸溪县规模以下工业煤炭生产法人单位生产能力和组织结构的情况并编制详细表册台账,为建立我县全部煤炭生产法人单位生产能力和企业组织结构数据库提供重要依据。
二是在数据核算上,着力严格计量方法。要求工业能源股负责人,对全县规模以下工业煤炭生产法人单位摸底现状以及2013年规模以下工业煤炭生产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结合我县工业能源统计现状,综合考虑全国、全省、全州宏观经济发展形势,提出改进2014年“规模以下工业主要能源产品产量”原煤产量统计方法的可操作意见,为规范规模以下工业煤炭产量统计方法提供有力参考。
三是在数据管理上,着力健全统计制度。结合《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以及9月4日煤炭行业脱困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统计业务分管领导牵头,工业能源统计负责人具体实施修订《泸溪县工业能源统计调查制度规范》,健全“定期会商制”、“交流沟通制”、“考核评比制”,探索建立“部门企业数据共享制”、“县直部门联动制”,确保“企业资料完整性”、“统计数据时效性”、“台账表册准确性”。尤其是能源统计负责人要充分认识2014年四季度煤炭生产形势,适时开展现场核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务必提升煤炭生产企业源头数据质量。
[供稿:泸溪县统计局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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